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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的背景下,为了客观地把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之音乐新课程的实施,本论文从基础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和现状调研入手,就广东、浙江、福建、安徽、河南、四川、甘肃、青海、宁夏9个省区的33所学校之基础音乐教育现状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围绕我国初中学生音乐学习状况、音乐师资状况及其学校、社会、家庭等影响因素展开。包括学生对音乐和音乐课的态度、音乐兴趣指向、对基础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参加课外音乐活动的情况;教师对音乐新课程的认识与领悟程度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技能、教学方式方法、参加培训和教研活动情况、学校领导对音乐课程改革的认识和态度、教师业绩考核等。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类统计。依据音乐的艺术特征和音乐教育的自身规律,就音乐新课程与以往的基础音乐教育实施进行比较,在肯定已有成就的前提下,对新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为基础音乐教育新课程实施的好坏,关键在于各级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度。执行得力,方可统一基础音乐课程各阶层实施者的思想认识——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在人的整体素质提高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不可替代性。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所致,目前对音乐教育自身价值与特点的认识还很不足,音乐新课程在实施过程中,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现象较为严重。基础音乐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具体概括为:对基础音乐教育本质的认识各职能部门缺乏协调,执行力度逐层递减,应试教育仍在继续;音乐课程标准设计美好而实践困难;没有经济的强有力支持,音乐课程在全国范围的均衡推广只能是一种理想;短期内无法解决高质量、大批量的音乐教育师资;实验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中存在人为因素所致之弊端;各省区经济发展悬殊较大,制约了部分地区教学设施的基本配备;新课程资源普遍短缺,有效开发成为困难。对以上问题,该文提出了相应的、可行性较强的解决对策。最后,提出了旨在促进我国基础音乐教育更进一步发展的若干建议,包括学校音乐教育领导机制的协调化和高效化、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等相关教育法规的层层贯彻落实、音乐教育的发展性学科建设、课程标准的定期修订与进一步完善、实验教材的严谨性合理性及其良性再生、民族传统文化课程资源的充分开发与利用、音乐教育师资培养的有效性、农村及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