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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之一,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证券公司承担风险的大小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安全与稳定。如何防止证券公司承担过大风险,并进而保证国家金融秩序稳定及经济发展和公众利益不受损害,这始终是世界各国证券监管机构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正是缘于此,证券公司在实践中多把关注的焦点放在风险控制方面,却忽视了证券公司经营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价值创造。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也充分体现这一点。在2004年之前,由于体制、机制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和不足,我国证券公司承担了过大的风险。这一问题在2004年前后集中暴露出来:一批证券公司亏损严重、资金链断裂,甚至纷纷破产倒闭,整个证券行业信用大幅下降,几近崩溃的边缘。随后,证监会及时展开了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工作,改革和完善了各项基础制度,普遍提高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意识。不过,经过此次治理整顿,部分证券公司对风险的理解和控制却又矫枉过正,创新动力明显不足,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乏人问津,对于股东的价值创造能力显得严重不足。对企业来说,“创造价值”才是其真正意义之所在。可以说,企业之间的竞争从根本上看是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之间的较量,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企业价值的提升是企业长盛不衰并持续发展的根本。如果证券公司被风险过度的束缚,只局限在风险小的业务上,那么为股东创造的价值必然也会较小;如果证券公司过多地参与高风险业务,一味追求随之而来的高收益,从近些年的经营情况来看,为股东创造的价值也未必会大,并且显然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本质上讲,证券公司应该通过“经营风险”,在实现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前提下,力图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有鉴于此,证券公司如何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并将风险控制与价值创造相结合,以实现证券公司价值创造的最大化?对此问题的解答,不仅丰富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与价值创造的相关理论,也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关于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的相关文献为基础,结合我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EVA理论体系,对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占用等计算项目进行调整,深入剖析EVA指标和RAROC指标在证券公司中的应用,以实现证券公司之间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之间关系的比较。而后,在基于对证券业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选取海通证券、大鹏证券和中金公司三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别计算3家公司近3年的EVA值和RAROC值,在印证前文理论分析的同时,进一步提炼出风险控制与价值创造之间关系的一般性概念框架。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选题思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及篇章结构安排。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主要梳理并评价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相关的理论文献,旨在找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切入点,是下文各部分理论探讨和案例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三部分界定证券公司风险和价值的相关概念,并明确证券公司风险和价值之间关系,为下文奠定理论和概念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主要基于EVA理论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联系起来,探讨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与价值创造之间关系,也即,风险调整下的证券公司价值最大化。第五部分拟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意在印证前文理论框架的同时,深入挖掘风险控制与价值创造的内在关系,并提炼出更加一般性的概念框架。第六部分是结语,总结本文的主要结论与启示,并指出本文的不足之处和后续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