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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持续优化背景下,政府支持作为企业外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后发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作用巨大;与此同时,我国后发企业也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充分利用政府支持赋予的发展契机对其创新绩效的提升意义重大。
由此可见,提取后发企业在创新追赶过程中政府采取的支持方式,明晰其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中间作用机制及其与创新绩效的内在联系,有利于在激发我国后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动力的同时贯彻落实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而为政府针对性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
对此,本文遵循“基础研究—案例研究—假设构建—问卷开发—实证分析”的思路,首先梳理了政府支持、企业创新绩效、后发企业、政府支持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相关文献,界定了本文涉及的基本概念,探析了政府干预理论与创新理论在本研究中的适用性;其次应用扎根理论研究法构建了本文的案例分析框架和理论研究模型,进而提出了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研究假设;最后通过小样本预测、大样本分析,基于582份后发企业的调研数据,对上述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分析并对通过验证的假设做出了解释,继而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与建议。基于上述逻辑主线,本文将相关研究划分成了七章内容予以阐述。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系统剖析了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中间作用机制。现有研究多为分析单一或多种政府支持行为对企业创新过程的影响,而围绕后发企业实现创新追赶主题,深入探讨政府支持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相关文献尚不多见。本文依据政府干预理论和创新理论,运用扎根理论研究法探究了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主要方式,建立了囊括政府支持(主要包括资金支持及创新环境营造)、后发企业创新意愿、后发企业动态能力、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理论模型。因此,本文对打开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中间作用机制的理论黑箱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
其次,系统探究了政府支持与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内在关系。有别于已有文献侧重于在研究政府支持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时,大多将企业视为被动接收者的观点,本文不仅分析了政府的资金支持与创新环境营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而且检验了后发企业创新意愿的中介作用对动态能力的影响,认为后发企业提升创新绩效不仅需要从外部激发其创新意愿,更需要不断提升其获取异质性资源的动态能力。因此,本文从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层面系统诠释了政府支持与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内在关系,对有效激发后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动力具有现实指导价值。
最后,系统揭示了多种政府支持方式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提升的影响效果。政府公共政策的卓有成效重在因症施策,尤其是对后发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缺乏对预期政府支持效果正确的研判,可能会导致大水漫灌、旱涝不均,不仅关乎相关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更有甚者可能严重损害各级政府的形象。因此,本文在提取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影响显著的几种政府支持方式基础上,对比分析了实施不同支持方式所产生的差异,不仅在理论上拓宽了政府支持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影响问题研究的广度,而且为科学合理制定激励后发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公共政策提供了决策理论参考。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一是政府支持是我国后发企业获取异质性资源、强化竞争优势并转化为创新绩效的重要方式。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及融资支持等方式分别在后发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追赶期提供支持以直接促进企业的创新投入,能够有效提升后发企业的创新绩效;政府通过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产学研合作政策、简政放权等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制度保障,同样能够有效提升后发企业的创新绩效。需要强调的是,在政府资金支持中,税收优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在创新环境营造中,简政放权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所以,政府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施行简政放权均能够高效提升后发企业的创新绩效。
二是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在政府支持与其创新绩效关系中起中介作用。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在政府资金支持及创新环境营造两个层面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中均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表明政府资金支持与创新环境营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可以通过强化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来实现。显然,政府支持增强了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而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能够使其在增加创新投入和引进人才等方面更加积极,对企业内部员工的创新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产生更加强烈的激励作用,促使企业员工通过更加努力的创新行为提升企业创新绩效。由此可见,政府支持对后发企业创新意愿的促进作用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
三是后发企业的动态能力能够调节政府支持对其创新绩效的影响。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后发企业动态能力对政府资金支持、创新环境营造与后发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均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随着后发企业动态能力的增强,政府资金支持与创新环境营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作用会相应得到加强。具体而言,政府对后发企业进行资金支持时,企业的动态能力越强,就越能够从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中获取独特而持续的竞争优势,进而感知并抓住更多的市场机会以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另外,政府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时,后发企业的动态能力越强,就越能够加速促进资源重组,快速调整产业结构以主动适应政策环境的变化,保证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以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
由此可见,提取后发企业在创新追赶过程中政府采取的支持方式,明晰其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中间作用机制及其与创新绩效的内在联系,有利于在激发我国后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动力的同时贯彻落实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而为政府针对性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
对此,本文遵循“基础研究—案例研究—假设构建—问卷开发—实证分析”的思路,首先梳理了政府支持、企业创新绩效、后发企业、政府支持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相关文献,界定了本文涉及的基本概念,探析了政府干预理论与创新理论在本研究中的适用性;其次应用扎根理论研究法构建了本文的案例分析框架和理论研究模型,进而提出了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研究假设;最后通过小样本预测、大样本分析,基于582份后发企业的调研数据,对上述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分析并对通过验证的假设做出了解释,继而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与建议。基于上述逻辑主线,本文将相关研究划分成了七章内容予以阐述。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系统剖析了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中间作用机制。现有研究多为分析单一或多种政府支持行为对企业创新过程的影响,而围绕后发企业实现创新追赶主题,深入探讨政府支持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相关文献尚不多见。本文依据政府干预理论和创新理论,运用扎根理论研究法探究了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主要方式,建立了囊括政府支持(主要包括资金支持及创新环境营造)、后发企业创新意愿、后发企业动态能力、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理论模型。因此,本文对打开政府支持影响后发企业创新绩效中间作用机制的理论黑箱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
其次,系统探究了政府支持与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内在关系。有别于已有文献侧重于在研究政府支持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时,大多将企业视为被动接收者的观点,本文不仅分析了政府的资金支持与创新环境营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而且检验了后发企业创新意愿的中介作用对动态能力的影响,认为后发企业提升创新绩效不仅需要从外部激发其创新意愿,更需要不断提升其获取异质性资源的动态能力。因此,本文从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层面系统诠释了政府支持与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内在关系,对有效激发后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动力具有现实指导价值。
最后,系统揭示了多种政府支持方式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提升的影响效果。政府公共政策的卓有成效重在因症施策,尤其是对后发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缺乏对预期政府支持效果正确的研判,可能会导致大水漫灌、旱涝不均,不仅关乎相关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更有甚者可能严重损害各级政府的形象。因此,本文在提取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影响显著的几种政府支持方式基础上,对比分析了实施不同支持方式所产生的差异,不仅在理论上拓宽了政府支持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影响问题研究的广度,而且为科学合理制定激励后发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公共政策提供了决策理论参考。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一是政府支持是我国后发企业获取异质性资源、强化竞争优势并转化为创新绩效的重要方式。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及融资支持等方式分别在后发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追赶期提供支持以直接促进企业的创新投入,能够有效提升后发企业的创新绩效;政府通过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产学研合作政策、简政放权等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制度保障,同样能够有效提升后发企业的创新绩效。需要强调的是,在政府资金支持中,税收优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在创新环境营造中,简政放权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所以,政府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施行简政放权均能够高效提升后发企业的创新绩效。
二是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在政府支持与其创新绩效关系中起中介作用。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在政府资金支持及创新环境营造两个层面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中均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表明政府资金支持与创新环境营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可以通过强化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来实现。显然,政府支持增强了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而后发企业的创新意愿能够使其在增加创新投入和引进人才等方面更加积极,对企业内部员工的创新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产生更加强烈的激励作用,促使企业员工通过更加努力的创新行为提升企业创新绩效。由此可见,政府支持对后发企业创新意愿的促进作用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
三是后发企业的动态能力能够调节政府支持对其创新绩效的影响。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后发企业动态能力对政府资金支持、创新环境营造与后发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均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随着后发企业动态能力的增强,政府资金支持与创新环境营造对后发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作用会相应得到加强。具体而言,政府对后发企业进行资金支持时,企业的动态能力越强,就越能够从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中获取独特而持续的竞争优势,进而感知并抓住更多的市场机会以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另外,政府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时,后发企业的动态能力越强,就越能够加速促进资源重组,快速调整产业结构以主动适应政策环境的变化,保证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以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