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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希腊以来,主体性思想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从何种角度研究主体性也成为了学者们争论的核心问题。主体性不仅应包括主体性的发挥问题,同时也内含着主体性的界限问题,这点在康德与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中表现最为明显。因此,以主体性的发挥与主体性的界限为框架,从认识论、存在论、价值论与历史观等多个层面全面梳理康德与马克思主体性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便具有了现实性与可能性。在认识论层面,主体性主要表现为自觉性与建构性以及主体认识的界限性。马克思继承了康德关于主体的自我意识对认识的重要作用以及主体认识的局限性思想,并将实践概念引入认识论,超越性地提出认识的建构理论及处于一定生产方式之下是主体认识局限性产生的根源。在存在论层面,主体性主要表现为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责任性、自主性、超越性与完善性以及主体的经验性存在成为主体的界限。马克思继承了康德关于人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体,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体,并有着自主、完善、超越和承担责任的品质,以及人的自然需求成为人的界限等思想,并把生产方式及实践方式作为主体性思想的核心,超越性地提出主体的经验性存在是主体存在的基础。在价值论层面,主体性主要表现为主体的价值层次以及主体价值性发挥的界限。马克思继承了康德关于价值的层次,以及主体的需求限制了主体获得道德尊严的思想,超越性地提出人的基本需求才是其他需求的基础。在历史观层面,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主体的历史地位和主体对历史的影响,以及主体性在历史中发挥的界限。马克思继承了康德关于主体创造历史,主体通过对抗状态自我完善并最终获得自由以及主体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等思想,超越性地提出主体性的发挥是随着客观历史发展规律发展的,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以及主体性发挥受到生产力发展的限制等思想。因此,马克思主体性思想是康德主体性思想的延伸。研究两者主体性思想的内在关联,不仅有着理论意义,而且有着现实意义。在理论层面,它不仅对研究德国古典哲学对马克思思想体系的影响问题有着重大的意义,而且为进一步研究主体的内在与外在力量的统一问题提供了指导。在现实层面,它不仅为解决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理性与道德尊严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依据,而且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时确立人的主体性并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