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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它与经济腹地通过各种运输方式相联系,正步入供应链管理的战略转型期。然而对于现代港口供应链的建设和发展来说,传统的物流方式有较大的局限性,面对形势寻求港口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现实而严峻的课题。第四方物流是供应链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能够在资源整合、战略规划、物流环节优化和其他方面影响港口,提高港口的运作效率。但第四方物流本质上是战略联盟,是一项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合作企业各方仍保持着完全自主的经营权和原有企业管理的独立性,存在战略目标变化、合作动机不同、企业文化融合难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产生违约的风险,影响第四方物流核心企业、合作企业以及第四方物流战略联盟整体效益的提高。与一般的制造业相比,港口因其地理位置的特殊及业务流程的复杂,第四方物流战略联盟合作企业类型更多,不仅包括传统的第三方物流,还有船公司、报关行、货代、船代等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从而联盟内部目标冲突更大,合作企业更容易产生违约的风险。第四方物流核心企业在战略联盟中处于主导地位,应采取措施防范合作企业违约,提高战略联盟的稳定性。博弈论用理性和抽象的形式表达复杂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逻辑关系,是研究利益主体间由于利益冲突而做出不同决策的一门学科,可以对企业实际的决策问题提供建议和指导。演化博弈论与传统博弈论相比,以有限理性假设为前提,强调博弈策略的动态学习和改进过程,更能体现出在一定理性程度下博弈方不断优化自身策略选择的情况。基于以上问题,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第四方物流行业创新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平台这一关键要素,提出了港口第四方物流的发展模式。二是通过构建演化博弈模型,求解复制动态方程、雅克比行列式判别等讨论了不同情况下核心企业和合作企业的行为决策机理及系统的渐进演化趋势。三是对动态演化的过程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仿真,进一步验证了博弈结果的正确性。通过上述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对核心企业来说,影响其决策的的因素是合作企业“合作”的比例、核心企业罚金的大小,且核心企业“监督”行为的积极性与合作企业“合作”的比例反向变化,与其罚金的大小正向变化。对合作企业来说,影响“合作”行为积极性的因素是核心企业“监督”的比例、核心企业奖惩力度的大小、合作企业的净收益高低,且合作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与核心企业“监督”的比例正向变化,与核心企业的奖惩力度正向变化,与其自身的净收益正向变化。第二,合作企业净收益为正,系统逐步趋向于(不监督,合作)。如果第四方物流核心企业在战略联盟成立前合理选择合作伙伴,科学制定战略联盟的契约制度;联盟成立后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流程优化,那么合作企业加入第四方物流战略联盟后,收益得到了提高,大于其加入战略联盟的成本,合作企业趋向“合作”策略,战略联盟向稳定状态演化,核心企业“不监督”,至此达到了系统的均衡状态(不监督,合作)。第三,合作企业净收益为负,核心企业惩罚力度越大,系统也会逐步趋向于(不监督,合作),但需同时满足合作企业成本不能过高(收益与核心企业的奖惩之和还不足以弥补其成本),核心企业成本不能过高(成本大于惩罚力度)两个条件。如果合作企业投入了大量的成本,但收益不明显,合作企业可能“违约”,核心企业一方面要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使合作企业趋向“合作”策略,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帮助其找到成本过高的原因并设计合理的制度来应对,战略联盟向稳定状态演化,核心企业趋向“不监督”,至此达到了系统的均衡状态(不监督,合作)。最后依据上述结论,从第四方物流核心企业帮助合作企业提高净收益及加大奖惩力度两方面提出建议,包括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大力建设港口4PL信息平台、优化港口运输配送路径、加强第四方物流的培训和宣传、公开合作企业信用、设计合理的奖惩力度等以提高战略联盟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