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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内容中明确提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而鼓励社会办医的重点在于吸引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提供医疗服务,扩大健康服务选择范围。在强调鼓励利用社会资本组织建立医疗服务机构的关键是,多样化、多形式、多方位的吸引有效资源,提供健康服务。国务院于2013年11月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对我国目前的医疗服务能力做了明确指导,不仅要提升服务质量,更要建立健全整个医疗卫生事业。形成这样一种多元的办医格局,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这也要求政府在引导健康服务业包括民营医院发展的同时,在坚持市场基础性原则前提下,全面规划医疗卫生事业,合理布局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职责,使人民社会参与度得到提高,行业竞争性得到增强,健康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并且服务质量与效率要得到提升。随着社会资本不断投入医疗市场,我国民营医院数量和比重都在不断增加,但由于民营医院发展起步晚,科研、人才等基础薄弱,技术落后,受技术资金有限等问题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医院一直在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中。而对于民营医院以及我国整个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我国政府的角色定位与职能发挥对之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我国现阶段公立医院依然是人民群众看病的首选,民营医院的发展始终缓慢而艰辛,没有普遍竖立良好的品牌,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在行业中缺乏竞争力,缺少技术及后备人才的支持。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与我国政府职能的发挥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新医改前后民营医院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的转变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基础,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从宏观层面归纳出在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方面,政府职能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转变。我国政府目前对民营医院的干预过度,缺乏市场的调节。文章总结出新医改前后政府职能的转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对民营医院的准入政策较为严苛,二是没有放宽对民营医院的投融资政策,三是对民营医院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缺乏与落实不到位,四是民营医院职称评定与科研立项不能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缺乏公平性,五是在民营医院缺乏医保定点。本文希望通过研究民营医院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更好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并对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以期对促进民营医院乃至整个医疗行业发展产生积极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