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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经济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林权制度决定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效率以及收益分配。因此,建立合理的林业产权制度,实现林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必然要求。本文在系统分析国内外林业现状、林权改革历史沿革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以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市)资兴市为例,全面调查和研究总结我国新一轮以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经济社会效应。论文应用生态经济学原理,采用生态服务价值的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价值法和影子价格法,对资兴市2004—2007年林权改革的生态经济社会效应进行量化分析,据此指出了资兴市林权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资兴市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与措施。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资兴市林权改革情况:资兴市从2004年7月开始,在湖南省率先开展以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林权制度改革,其主要做法是制定改革方案、规范流转程序、公开交易行为、开展山林确权、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采伐计划管理、严格执行“造林预留金”制度及完善林业股份制。2)森林生态服务效应:通过4年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改革,至2007年底,共流转集体林13153hm2,占流转的62%,国有林930 hm2,占流转的4.4%;集体林地比例由2003年的52.8%降低至46.6%,私有林地比例由2003年的34.7%增高至41.4%;社会主体造林育林积极性增强,生态效益方面改革每年可增加森林蓄积10多万m3、蓄积水量价值达2.23×107元,森林覆盖率由2003年的73.84%提高到74%;木竹经营加工市场活跃,林产工业得到增容提质。3)林业经济效益:量化分析四年的林权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木林地流转12552万元、营林生产投入增加3888万元、商品材销售价格上涨增收3570万、林产加工业发展增收80096万元,以及改革指标分配方式增收900万元,其经济效益超过了10亿元。4)林权改革的生态效应分析:林权改革后造林积极性提高,生态效益明显,生态经济价值为7143.04万元。研究得到林权改革增加的森林涵养水源总量为4507.71·104m3.a-1,其生态经济价值为3020万元.a-1。用造林成本法计算森林生态系统固定CO2的价值为2076.1万元.a-1。资兴市林权改革新增积造林每年吸收SO2的价值为47.44万元;林权改革新增积造林每年滞尘的价值为2046.94万元。5)林业社会效益:四年的林权改革共为社会解决就业人员154729人,直接社会价值超过了7.2亿元,间接社会效益不可估量。6)林权改革存在的问题:林权改革由于缺乏生态规划的指导,林业政策法律的不配套,改革中出现了偏向于短期行为的偏面流转,利用流转搞“暗箱”操作和骗取采伐指标,部分木材经营加工者违规经营,森林资产评估不规范,以及采伐林木时强度超过当地森林资源增长量等问题。7)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与措施:提出要按照湖南省政策并结合资兴的实际,主要从制定资兴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规划、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和采取适宜的改革措施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资兴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