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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中华文明的显著标志,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通过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研究,我们能够直观的了解与认知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探求历史的兴衰更替。然而,随着近几年收藏及投资的兴起,激起了人们对文物特殊的偏爱,从而导致了文物犯罪也呈现出高发态势,我国文物流失现状令人堪忧。怎样遏制住文物犯罪是摆在文物工作者以及社会每个个体面前的艰难课题。我国最早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按盗窃罪定罪处罚,而后本罪日趋独立、完备,直至《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本罪的内涵以及外延才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然而,法条中的规定与当下文物犯罪的超高频率极不相称,在司法实务中对于本罪的认定常常出现不同看法。因此,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对本罪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界定,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及定罪处罚。本文的大致结构如下:在第一章中是对国内外文物犯罪的概况、现状及立法做简单的梳理;第二章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为依据,对本罪的犯罪构成做较为详细的探讨和归纳;第三章结合实务中的案例对本罪的司法认定提出见解,探讨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第四章结合《刑法修正案八》对本罪的修订,以死刑的存废为视角,着重强调本罪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