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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某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及价格变化等情况,评价基本药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状况,分析基本药物可及性的影响因素,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本研究通过文献了解国内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现状和可及性状况。利用现有数据平台收集该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和价格数据。同时,对处方进行抽样调查,共抽取处方4985张。此外,本研究还访谈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人员、社区医生及配送企业相关负责人等20人,分析基本药物可及性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使用SPSS17.0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品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用t检验和卡方检验方法比较实施前后基本药物可负担性的变化。结果:统计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三年内,采购基本药物的比例均达到采购药品总数95%以上,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由535种增加到732种。短缺药品在采购过程中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短缺药品总数从17种降低到10种。基本药物的三日配送率较低,七日配送率较高,但均未达到配送率100%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基本药物金额达到96.24%,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较低,仅占全部用药金额的20.8%,单张处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个数0.74,使用数量排名前20位的药品中,国家基本药物仅占30%。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药品价格进行对比,20种常用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0.86%,最大降幅达到56%。8种常见疾病标准疗法治疗使用的药品费用相当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日标准的倍数由0.27倍降到0.12倍,相当于人均消费支出日标准的倍数由0.43倍降到0.18倍。门诊就医人次增长幅度为27.79%,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用从59.28元下降到47.31元,降幅达到20.21%。结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本药物采购渠道通畅,采购药品首选基本药物,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逐年提高,短缺药品数量逐年减少。临床用药均以基本药物为主,使用金额逐年提高。制度实施后,基本药物价格、8种常见疾病标准疗法治疗用药费用相当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日标准的倍数、社区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用均有明显下降,基本药物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显著改善。由于处于制度实施初期,也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廉价药品短缺、老百姓公认的品牌药品使用受限、基本药物三日配送率较低、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使用比例过低、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不强等,阻碍了基本药物的推广。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