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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本文通过四个部分阐述了作者的观点: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有其必然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中国私募基金可以有三条路经,中国私募基金需要进行有效监管。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有其必然性,主要体现在:发展私募基金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要,可以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解决基金发起人、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经理人的利益机制问题,促进我国产权结构改革,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和部分富有阶层的投资需求,还可以成为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和养老基金等资金间接入市和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渠道。中国私募基金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地位不明确,公司型私募基金税收负担严重,我国政府对私募基金监管不力,资金来源中存在部分非法资金,很多私募基金管理人行为缺乏规范性,存在欺骗投资人和内幕交易的现象,风险防范机制也不够完善。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可以有三种选择: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私募基金公司可以发展为创业投资型私募基金;具有强大资金优势、政治优势和人脉优势的私募基金公司可以发展为产业投资型私募基金;而在证券二级市场上具有优势的私募基金公司可以发展为证券投资型私募基金中的相对价值基金;同时作者建议:允许并鼓励在中国建立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公司。最后,对于中国私募基金的监管问题,作者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议:对于私募基金投资者规定投资额度下限,不允许私募基金进行类似广告的宣传,对于私募基金的财务杠杆系数必须做出明确规定,规定建立私募基金公开报告制度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对于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必须有资质条件的严格规定,规定其投入资金必须占私募基金的最低比例,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关联人行为也要进行监管,对私募基金合约内容要进行规范,设立私募基金托管制度,明确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权限,对于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要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