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研究一直在是干部工作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十六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建设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补充、完善的速度不断加快。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监督。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更为完善权力运行与监督体系。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改党章,强调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将反腐败斗争向更深处推进,持续发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伴随着党中央政府对于干部监督制度的不断重视,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目前的干部监督制度构建还不尽如人意,制度的漏洞导致干部违纪腐败现象仍然高发频发。在这篇文章中将研究对象定位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通过应用系统分析法、历史研究法、对比分析法几种方法,梳理了从建国前至今所有出台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并首次将利益冲突理论引入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从利益冲突的视角将现存的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归为四类:分别是利益指导类制度;利益禁止类制度;利益回避类制度和利益公开类制度。围绕“如何使制度建设更有效地防止利益冲突”对四种类别的制度体系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了分别的概括和解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总体设想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制度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认为:有效防止干部因利益冲突产生违法违纪现象的措施是减弱党政领导干部的利益冲突动机和减少党政领导干部的利益冲突机会。在这里,利益冲突机会即是指现存制度存在的某些弊端和漏洞。利益动机的减弱依赖于官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而利益冲突机会的减少甚至杜绝则在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在本文中,如何减少甚至杜绝利益冲突机会即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是探讨的重点。最后将完善四种制度的方法和对策进行解析,以弥补以往制度上的一些缺陷,达到使完备的制度建设防止党政领导干部发生以私利冲击公利的行为,进而有效降低党政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概率,减少党政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