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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依赖型大国,农业在国内消费和出口创收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农业企业,由于农业活动和生物资产的特殊性导致生物资产信息披露也具有特殊性,即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性与经济再生产性,且相互交织。正是这种特性导致了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披露的复杂性。而农业活动中,采用何种确认、计量属性,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传递给信息的使用者,故完整、相关、真实、及时的信息披露是生物资产会计核算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故农业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问题备受会计学界乃至经济学界的关注。我国于2006年2月5日已颁了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更好地把握和贯彻新准则,有必要从理论的高度把握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现状。本文以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现状为切入点,以沪深两市农业上市2012年年报为数据样本,对农业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具体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的统计分析,以农业上市公司实际数据为依托,分析了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完整性、相关性、真实性、及时性四个维度的质量情况。随后,本文深入挖掘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较低的深层次原因,从理论和实务上提出了解决途径。对生物资产信息披露中的完整性和相关性水平较低的问题做了详细阐述,并从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准则层面找到原因。最后,本文提出了提高生物资产信息披露水平建议,即在始终保持审慎态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准则,辅之严格的市场监管,同时加强企业内部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完整、真实、及时、相关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