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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区域法建立了适合县级土地生产潜力预测和集约利用评价的方法,计算出凤凰县各乡镇的光温生产潜力、气候生产潜力、气候-土壤生产潜力,综合得到凤凰县各乡镇的耕地生产潜力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凤凰县耕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熵值法,确定综合权重,对凤凰县耕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了时空分析,并结合凤凰县耕地生产潜力、耕地集约利用程度以及耕地利用现状分析提出了促进凤凰县耕地集约利用的对策和建议。主要结果如下:(1)6种主要粮食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均较大,光温生产潜力产量高低排列依次为水稻、玉米、豌豆、黄豆、红薯、马铃薯;气候生产潜力产量高的低排列依次为水稻、玉米、豌豆、黄豆、红薯,马铃薯;气候-土壤生产潜力产量的高低依次为水稻、玉米、豌豆、黄豆、红薯、马铃薯。其中,水稻的光温生产潜力、气候生产潜力和气候-土壤生产潜力均最高,分别为15529.12kg/hm2、11149.9kg/hm2 和 8399.6kg/hm2。(2)凤凰县各乡镇的光温生产潜力均处于较高水平,属于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的乡镇分别有1个、4个、7个、6个和6个,分别占总乡镇数的4.17%、16.67%、29.17%、25%和25%;气候生产潜力属于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的乡镇分别有1个、5个、5个、4个和9个,分别占总乡镇数的4.17%、20.83%、20.83%、16.67%和37.5%;气候-土壤生产潜力属于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的乡镇分别有5个、8个、2个、6个和3个,分别占总乡镇数的20.83%、33.33%、8.33%、25%和 12.5%。(3)凤凰县土地集约利用指标层综合权重的大小顺序为农膜投入(7.64%)>劳均产值(7.36%)=灌溉指数(7.36%)>农电投入(6.89%)>地均产值(6.88%)>安全系数(6.82%)>农民人均收入(6.75%)>粮食单产(6.64%)>机械化率(6.62%)>土地垦殖指数(6.56%)>单位劳力投入(6.31%)>农药投入(6.30%)>单位化肥投入(6.18%)>人均耕地面积(5.92%)>复种指数(5.77%)。(4)2008~2017年十年来凤凰县耕地集约利用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0.2761上升到2017年的0.8112。2009~2011年,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呈缓慢增长趋势,尤其是2013年竟比2012年的集约利用度还低。但经2013年调整后,2014~2017年呈快速上升态势,到2017年耕地利用集约度达到峰值。耕地集约利用分级中,2014~2017年属于集约利用Ⅰ类等级,2011~2013年属于集约利用Ⅱ类等级,2009~2010年属于集约利用Ⅲ类等级,2008年属于集约利用Ⅳ类等级。从时间顺序来看,凤凰县Ⅰ级耕地的数量变化最为明显,从2008年的4.17%增加到2017年的29.1%。(5)以粗放利用耕地(2008年)、耕地集约利用程度一般(2013年)和耕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2017年)为时间节点对凤凰县24个乡镇耕地利用集约度进行时空变化特征分析,将凤凰各乡镇进行耕地集约利用分为Ⅰ、Ⅱ和Ⅲ三个等级。其中,2008年2013年和2017属于Ⅰ级分区的乡镇占总乡镇数的4.17%、20.83%和29.17%,属于Ⅱ级分区的乡镇占总乡镇数的66.67%、58.33%和54.17%,属于Ⅲ类分区的乡镇占总乡镇数的29.17%、20.83%和16.67%。综上,对凤凰县耕地生产潜力预测和耕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分析了凤凰县耕地综合评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发展特色经济,高效利用农业用地等多方面提高凤凰县的耕地利用效率的对策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