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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扩展迅速,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新城区建设热潮。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均成为城市发展和社会、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和热点。尤其是对于中小城市,新城区开发建设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国民经济增长极。土地作为新城区建设的载体和基本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方向、空间和后劲。土地开发强度调控已逐渐成为城市提高土地有效利用和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调控人口密度、合理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塑造良好的环境品质及生活空间、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但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背景下,由于市场经济自身“功利性”、“片面性”的弊端,迫使土地的开发强度往往趋向最大化,从而容易导致城市空间的整体性较差,城市景观混乱,城市特色消失,社会矛盾激化。新城区城市规划在强度控制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集中反映在开发强度指标的确定存在理性依据不足,随意性大,在使用中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造成新城区开发难以同时兼顾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需要。在以大规模土地出让为特征的城市土地开发与再开发的趋势下,开发强度指标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尤为重要。土地开发强度因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开发商及城市居民,自然成为利益主体关注的体育焦点。因此,土地开发强度指标体系的制定也成为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内关于城市土地开发强度的相关研究较多,研究方法和理论基本是定位于大城市,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小城市,却并不完全适用。增城市作为以县级市为建制的中等城市,新城区的建设与大城市在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发展阶段、城市功能定位、土地征用等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开发强度的制定和管理存在显然的不同。本研究是在自己近10年来的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实践基础上,以增城市新城区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在使新城区规划编制、管理过程中的使用与实践,对如何完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制定和实施管理提出建议,以便为同类型的中小城市新城区规划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