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决策法治化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着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法治建设,旨在建成一个民主、高效、廉洁、公开的服务性政府,实现国家富强、社会稳定、人民幸福。我国在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加强行政决策法制的立法工作,进行行政决策体制改革,确立依法行政原则,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系统进行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转型时期,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使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面临着新的问题:行政决策程序法治程度有待提高,行政决策结果法律责任有待厘清,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有待增强。在分析和总结国内行政决策法治化面临的问题及原因的同时,还有必要学习借鉴国外推进和保障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先进经验。本文对美国、德国、日本、瑞典、英国和法国的相关经验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国外实现行政决策法治化的三大经验,即以健全法制保障行政决策法治化,以有效监督加强行政决策法治化,以公民参与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这启示我国必须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法制,切实强化行政决策监督,高度重视公民参与决策,并继续推进决策信息公开。针对国内行政决策法治化面临的问题,结合国外的经验和启示,本研究对推进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提出以下主要对策:深化行政决策法治认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相关研究,加强行政决策法治化宣传引导,防范官本位思想对决策的影响;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建设。落实宪法的基本精神,健全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完善行政决策规章条例;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力量。国家权力机关设置监督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加强司法审查,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依法监督;保障公众有序参与决策。推进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决策公民听证,规范重大决策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