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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处在转型期阶段的中国,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出现深层变动,呈现出了多元性、非均衡性和过渡性等新特点。政府需要借助公共政策来规范各类利益主体在政治共同体中的行为,重构和整合社会利益,进行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然而我国公共政策在形成过程中的“内部输入”机制特征比较明显,“黑箱”操作的现象大量存在,极大地助长了政府自利性的扩张。在公共政策“内部输入”机制下,输入主体(政府)的经济人理性容易导致公共政策的短期化、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寻租行为的盛行。这种不透明的政策制定过程对公共政策产生了极大的危害,消解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合法性,侵蚀了社会公共利益,降低了人们对于现存政治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政府必须重新审视自己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角色定位,必须秉持公平正义之价值精神,以公共利益作为制定公共政策的根本价值取向,因为“公共利益这个观念对官僚体系而言,正如程序正义对司法体系而言,有着相同的重要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公共政策发挥着重要作用,科学、民主、合法的公共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起步阶段,转型时期的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出现了深层变动,政府自利性的扩张导致“分利集团化”现象产生,利益分配不均衡,寻租行为盛行,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与正义。通过对公共政策制定中政府自利性的分析,我们可以构建合理有效的政府利益结构,增强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和有效性,减少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决策失误和政策冲突,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好地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这是选题的实践意义所在。本文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做研究分析方法,基本结构和思路如下:第一部分基于公共政策制定中政府自利性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与论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作了相应综述和相关评述,介绍了选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并对相关核心概念作了界定,以适合研究需要。第二部分以公共政策中的利益协调作为政府自利性的分析框架,对利益、政策与政府以及公共政策与政府自利性等问题作了分析,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分析框架。第三部分分析了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政府自利性,包括公共政策制定中政府利益的表现形式、政府自利性的合理性和危害性、原因等,为我国解决公共政策制定中政府自利性问题提供理论支持。第四部分运用比较研究法,通过对美国政策制定中约束政府自利性措施的分析,包括构建责任政府、利益集团制衡、公众政策参与等,为我国解决公共政策制定中政府自利性问题提供经验借鉴。第五部分结合中国现实状况,提出了我国解决政策制定中政府自利性问题的策略与思路,包括科学确立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加强公共政策制定的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政府利益结构体制、增强公众公共政策参与的有效性。第六部分是结语,对论文思路进行了再次梳理,并指出有待进一步改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