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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必要性问题是刑事诉讼中一个关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是否能够得到切实保障,逮捕强制措施不被滥用的重大问题。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严格控制逮捕强制措施的滥用,必须重新审视逮捕必要性问题。逮捕必要性要件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时除了审查逮捕的证据要件和罪责要件外,更要严格审查的一个要件,它是遏制逮捕措施滥用的关键环节。目前,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必要性要件被忽视,逮捕适用普遍化,容易造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不当侵犯。为此,本文试图对逮捕必要性要件在制度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关法治国家和地区的羁押制度进行考察,进而提出完善我国逮捕必要性要件相关制度的建议。文章引言指出了司法实践中逮捕措施适用存在严重的问题,反思我国逮捕必要性的法律制度缺陷,进而提出设计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逮捕必要性要件,使逮捕必要性要件客观化,以其切实控制逮捕措施的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文章第一部分考察了逮捕必要性要件的制度现状。着重对逮捕必要性要件的法律制度缺陷、审查制度缺陷、司法救济制度缺陷进行了论述,它们是导致逮捕必要性要件没有落到实处的重要原因。文章第二部分分析了逮捕必要性要件制度缺陷引发的司法实践问题。主要论述了司法实践中逮捕措施适用普遍化,羁押成为常态的问题。文章第三部分着重对相关法治国家和地区的羁押制度进行考察。主要总结了西方法治国家羁押制度的特点、目的和理由,概述了相关法治国家羁押必要性的立法规定和两大法系羁押合法性的司法救济制度。文章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逮捕必要性的建议。主要包含了完善逮捕必要性要件应坚持的原则、完善逮捕必要性要件的立法建议、构建逮捕必要性风险评估机制的建议、构建逮捕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制度的建议和构建逮捕必要性司法救济机制的建议。建立逮捕必要性风险评估机制是逮捕必要性客观化的有效途径,构建逮捕必要性司法救济机制是逮捕必要性落到实处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