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疆和田地区位于新疆最南端、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边缘,其红柳大芸产业属于典型的沙产业。截至2010年底,其红柳大芸种植面积已接近30万亩,年均增长率达22.61%。红柳大芸产业有助于促进和田地区的村域经济发展以及沙漠治理,其经验总结可推广到其他沙产业、国内其他荒漠化村域以及中亚、非洲等荒漠化村域。本研究以沙产业理论、区域开发理论、农业经济技术理论以及生态经济理论(生态经济功能理论和生态经济制度理论)为基础,是在深入和田荒漠化地区实地调查后完成的。首先,本文对沙产业开发与村域经济发展进行理论分析,揭示了沙产业推动村域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统领全文;其次,以新疆和田红柳大芸产业为例,根据调查获得的一手资料以及和田地区的统计资料,分析了该产业的发展状况;再次,以科学性、层次性、可比性、实用性为原则,建立了单个产业推动村域经济发展的评价维度,并将它运用于评价红柳大芸产业对荒漠化地区村域经济(集体经济、农户经济、新经济体)发展的作用;最后,对以上研究进行了总结。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包括:第一,从理论分析看,沙产业能够推动村域经济发展,其内在逻辑包含两个方面:客观上在于生态经济要素间的循环转化与协同,主观上在于政府、农户、企业间利益的相互协调。沙产业下的经济系统对生态系统较强的正反馈性、沙产业高效的太阳能利用率、人们信息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价值形态的多样性是沙产业在推动村域经济发展上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原因。第二,从实证研究看,新疆和田地区的红柳大芸产业在推动村域经济发展上确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沙产业的开发,实现了集体经济、农户经济与新经济体的统一使得这三个市场主体的生产资料与收入水平明显增加,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荒漠化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主体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同时,沙产业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存环境。第三,需进行集体经济和农户经济产业结构或就业结构上的调整,将沙产业相关的利润最大限度地留在农民内部。应鼓励集体经济和农民经济经营方式向多样化发展,综合采用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股份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应进一步延伸单个产业下的一系列产业链,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建设“一村一品”样板村,特别需要鼓励新经济体的成长,支持具有经营与营利资格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建设,以进一步推动红柳大芸等沙产业和村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