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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棘手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的数据显示,中国近十年的基尼系数均已超过0.45,已经进入较高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区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过高的收入差距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进程,也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个人所得税作为当前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政策手段,其在收入再分配调节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十八大的召开确定了我国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整体方向,也奠定了今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总体原则与目标。研究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对当前以及今后经济发展都有着特殊意义。政府利用个人所得税对初次收入分配结果进行调节,是弥补市场失灵,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政策措施。个人所得税实质性影响着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其公平收入分配的机制,则关系着社会整体消费水平提高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同时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构建新型政府与市场关系,建立服务型政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以上所述均需要我们对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作用机制有着深刻洞悉,因而本文对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研究兼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路线。第二部分简要阐述了当前收入再分配体系的结构特征及个人所得税目标定位,并对影响个税再分配效应的税制要素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实证分析所用到的数据来源,以及各项指标理论意义和计算方法。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该部分利用CHIPS①数据,采用基尼系数及其衍生的再分配效应指数(MT指数)综合考察了三年间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其中区分了工资薪金所得税和总收入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之后分别从家庭收入结构角度和不同收入群体角度(按照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排序的五等分组)考察了不同收入性质和不同收入群体内部的税收负担分布情况与再分配效应。并通过国际对比简单刻画了平均税率与累进性之间的相关关系。第五部分在以上部分基础上,从累进性与平均税率角度对构成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现状的原因进行探讨。第六部分基于以上分析结果,给出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在2002年、2007年、2013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发挥了正向的再分配效应,但是再分配效应非常有限。再分配效应与平均税率在三年间出现先升高后下降的趋势,累进性则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走势。与OECD国家对比发现,我国再分配效应较小的主要原因在于平均税率过低,累进性与OECD国家相比已经处于较高水平。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五等分组数据研究表明,各年份的平均税率和税收负担都是累进的,但是结构变化差异明显,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贡献在提升,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贡献在逐步下降。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则总体上逐步升高,但是其税负贡献却处于下降趋势,收入贡献与税收贡献严重脱节。基于以上研究结论,笔者提出以下个人所得税改革建议:针对税基而言,进一步扩宽税基界定范围,将当前正向列举式的税基界定方式转变为只规定哪些收入形式不征税的反面列举方式,阻塞因为税法时滞造成的税源流失,使得税基界定与收入多元化趋势同步,增强税基界定灵活性。税制模式方面,当前以个人为征收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应该逐步向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过渡。在改革过渡期内,应该逐步提高收入划分的综合程度,特别是将具有劳动性质的各项收入进行归总综合征收,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在保持分项征收的基础上,需要制定更具累进性的税率结构,进而提高非工资薪金收入对总体再分配效应的贡献率。针对费用扣除制度而言,在保证现有免征额和“三险一金”扣除额的基础上,适时将影响纳税人家庭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赡养老人、抚养儿童、住房贷款支出、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纳入费用扣除范围,形成基本费用扣除和特定费用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体系,增强费用扣除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然而以上所有改进措施都依赖于完善的征管条件和强有力的税收征管能力,因而建立政府各部门间纳税人收入与财产信息的共享机制,全面掌握纳税人涉税相关信息,提高偷逃税违法成本,也将是今后税制改革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