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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价差期权合约是以焦炭行业焦炭利润为基础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从焦炭生产格局来看,我国的焦炭产量占世界产量的70%左右;从焦炭消费格局来看,我国钢铁产量超过世界产量的50%,焦炭表观消费量巨大。从我国焦炭企业规模来看,除少数钢厂外,我国焦化企业多为民营企业,规模较小、话语权弱,利润波动较大,套期保值需求较为强烈。但是,类似焦化价差期权的对冲利润波动的避险工具一直未在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出现。国外则推出除了裂解价差期权和大豆压榨价差期权等合约。国内投资者为了对毛利润波动进行对冲,多选择在期货市场进行上下游产品组合,构建利润,但该方式的套保效果直观性差。本文基于我国焦化产业规模,从焦化企业套期保值角度出发,对焦化价差期权在我国的发展进行研究,同时借鉴国外价差期权合约的规格,对我国价差期权合约进行设计。该产品的设计为我国焦化价差期权合约的推出提供理论依据,也为我国今后发展类似价差期权产品提供借鉴,进而推动我国衍生品市场更好的发展。首先,本文对焦化价差期权的经济功能、市场前景及我国推出该合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均进行了分析,并其中较为新颖的是从“一价定律”的角度分析了合约的价格发现功能,我国发展焦化价差期权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从资本市场、交易所和企业、政策和标的期货规格方面发现我国适时发展焦化价差期权是有必要的且存在相对较好的环境;其次,本文借鉴国外价差期权合约规格以及国内期权合约规格,对焦化价差期权合约中的基本要素、风险控制要素和交割要素进行设计,最终得到一个焦化价差期权合约的标准规格,通过比较三种常见的价差期权定价模型,最终选取计算相对简单、结果相对精确的Bjerksund&Stensland优化模型对该期权进行定价,根据定价模型对2014年—2018年焦化企业利用焦化价差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的效果进行测算,发现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仅依赖历史数据,焦炭企业运用以Bjerksund&Stensland模型定价的焦化价差期权是可以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最后,本文结合我国焦炭企业规模情况,从交易所角度提出了该产品的推广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