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最后一道安全网”,它在缓解和解除贫困人员的生活困难,维持人的尊严和基本生存权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对于解决农村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缓和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整合现有的繁杂的社会救助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运用调查研究法、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岱岳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初创阶段(1997年~2004年);二是较快发展阶段(2005年~2009年);三是注重完善阶段(2010年~至今)。(2)岱岳区对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从组织管理机制看,岱岳区民政局为规范低保管理,“四措并举”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从流程管理机制看,为切实规范“入口关”入口,岱岳区民政局推行“五严格”;从保障标准的确定来看,岱岳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月标准的60%以上,且比2015年增长8%以上;从筹资机制来看,低保资金的筹集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纳入区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3)岱岳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初步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截止2015年低全区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农村低保保障27020人、发放保障资金5550.5万元、人均补助水平170元。二是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贫困居民解决“生有所靠”的问题,作为社会保障的“基石”,为农村居民建立起了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岱岳区严格按照省市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要求,全区共争取省市扶贫资金1080.5万元,对全区85个省级贫困村和11个市级贫困村进行了项目扶持;四是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低保制度的建立为农村居民解除后顾之忧,实现农村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4)泰安市岱岳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过程尽管取得一些成就,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保障待遇差距较大、资金筹集缺乏法律约束,渠道不畅、居民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知存有偏差、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以及保障对象难以确定等。其原因主要为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不足、保障资金来源单一,管理不完善、法制体制建设滞后,监督管理不完善、政策宣传不到位,居民认知存有误区、基层组织机构不健全,素质有待提高。(5)进一步完善泰安市岱岳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采取以下基本措施: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界定低保保障对象;拓宽低保资金筹集渠道,规范监管;加强监督管理,构建监督评价体系。同时,还应采取以下辅助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对低保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良好的就业和创业条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创新服务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