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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都是世界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当今世界众多国家的必然选择。利率市场化的目的是使市场利率能够真实地反映资金成本与供求的关系,更加有效地发挥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经济杠杆作用。在利率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交易利率由各家商业银行根据资金供求关系和央行的指导性信号,自主商定和加以调整。通过对顺利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发达国家、地区以及利率市场化失败的国家进行成败原因分析,我们既可以借鉴到优秀的改革经验,同时也能采取措施尽量避免重蹈失败国家的覆辙。自2013年7月20日开始,我国正式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了除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包含各类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今后,存款利率上限也可能逐步打开,2013年10月25日,我国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这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造已经基本步入正轨。目前云南省金融市场仍处于形成和成长的过程之中,全省金融市场规模较小,融资工具有限,市场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运转效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省各家商业银行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笔者致力于通过对云南省近期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的生利息收益与非利息收益变动来反应利率市场化对云南省各商业银行的影响,同时,云南省特殊经济环境下,各家商业银行应当制定金融创新发展规划及与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政策,以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以应对利率市场化对云南省商业银行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