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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妇女问题,也是我国群众反映强烈的权益问题。随着家庭暴力发生率的逐年上升,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法律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家庭是社会的个体组成部分,唯有家庭和睦,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仅影响着家庭成员,更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致使受暴者的身心健康受损,也侵犯其人权。除此之外,家庭暴力也会影响家庭中青少年的成长,有时甚至会引发受暴者心理扭曲,激烈反抗的恶劣杀人案件,不利于家庭的和睦与发展。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合力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治理,从各方面给予家庭暴力受害者救助,正逐步形成共识,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已出台防治家庭暴力的条例。目前理论界对于家庭暴力的研究文章不在少数,硕博士论文也较多,但多从宏观角度研究家庭暴力的立法和防控机制,并未对现实中家庭暴力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予以探讨。具体体现在理论界,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仍存在争议;在实践中,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对受害者的救助效果还并不明显,尤其是司法实务中,家庭暴力案件的起诉难、举证难、执行难问题突出,导致最终认定比例很低,直接影响对受害者的权益保护。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尤其要认识到目前家庭暴力案件所处的司法困境和根源,参照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借鉴域外地区的先进做法,结合现有反家庭暴力立法及实践,解决家庭暴力的认定问题。解决方向主要针对理论上和立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家庭暴力民事案件的认定问题进行探讨,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建议包括提出家庭暴力的概念、确定家庭暴力案件的认定要件及标准,扩大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厘清家庭暴力的客体范围,建立适合家庭暴力的证据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