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辩证法是一种特殊的哲学思维方式和哲学智慧。在西方哲学中,辩证法虽几经显著的形态变迁,但其基本的思想框架得到了稳定的传承,不同哲学家对辩证法一词的用法也保持着基本的敏感。这使得辩证法一直或显或隐地在西方哲学的论证和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在我国,辩证法已成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语言,并经常成为学术探讨和论争的主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辩证法在我们的日常谈论和学术探讨中产生了意义的过度偏离和游移,由此导致的用法混乱致使辩证法背负恶名。只有回到辩证法大家们的文本,整理出辩证法的思想要素,勾勒出辩证法稳定的思维程序,才能澄清对辩证法的种种误用,使它滋养和陶冶人们的心田。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可能在当代发展自己的辩证法理论。本文认为,辩证法是一种通过对话而渐次向理念趋近的哲学思维程序,或者说,辩证法是理念的对话式展开。为论证这个观点,本文首先概略考察了柏拉图、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学说,尝试初步整理辩证法的思想框架和思想要素。作为超验对象和价值指向的理念、相反或相对的方面向理念趋近的行进式对话、当下与理念的间距所决定的批判本性、面向主体的伦理关怀,是辩证法稳定的思想要素;辩证法的思维程序就是这些思想要素的流动组合,是立足人的概念方式和经验方式而向超验的追寻,或者说,它力求从理念的视角出发达到对人的概念方式和经验方式的觉解。设立对立个体之间的界限并同时取消这个界限,是语言系统的突出特点,更是人的概念方式和经验方式。这是辩证法思维方式的现实根源,也是辩证法努力唤醒人们觉解到的存在方式。接下来,本文考察了传统辩证法的思维程序,尤其是其理念设定和由此而来的辩证法形态的变迁。在传统哲学的视域内,理念被设定为具有概念活动性的本体,从古希腊一直到德国古典哲学,理念历经世界本原、主体原则的确立和本原与主体的合流三个发展阶段。黑格尔的绝对是传统辩证法理念的成熟形态。这决定了辩证法中参与对话的是概念派生出的对立范畴,对话的方向是生成取消它们的界限并包含两者意义的高阶范畴,直到再无对立物的绝对。在柏拉图那里,辩证法是从某一层级的相对的理念的对话出发,融合生成为高级别的理念,最终达到一、善或绝对本原的哲学思维程序;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通过对绝对的独断论规定和怀疑论规定之间的对话而达到比较完满的规定,并最终达到将所有这些规定包含在自身内的绝对的哲学思维程序。马克思以感性的活动性终结了传统辩证法中理念活动性的独断论预设。感性活动性对感性世界的丰富性具有最坚实和自明的确证,它直接摧毁了传统哲学以概念活动性解释感性世界的设想,打通了传统形而上学对思想和存在的阻隔和窒息,思想和存在自此彼此扎根,一气流通。相应地,辩证法的理念设定由绝对变为无限。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是具有实质伦理规定的无限理念,辩证法是通过现存与“当下的”应然之间的对话而生成新的现存与新的应然的对话,并由此逐渐向社会主义理念行进的哲学思维程序或现实运动。经过马克思,传统辩证法赋予理念的绝对主体地位被消解,在无限理念确立后,将人界定为有限伦理主体是恰当的。与自我相对的他者不仅构成了自我的界限,而且是自我内在的构成要素;无限理念作为意向极,为自我的行为渲染出挥抹不去的伦理色彩。按照人的存在和经验方式,自身与他者的交织本身就是在对话,行为、表情和话语只是这种对话的表现形式。这不是伦理中性的闲谈,因为面孔本身就是召唤,而我的应答也就是承担起对他人的责任,这就是语言,是对话,是无限理念的展开。辩证法不是教说人们“要去对话”,而是唤醒人们觉解到本来就已经处在对话中的经验方式,而这种对话的本来面目,就是做出负责任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就是有限伦理主体通过对话走向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