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司法公正中的量刑公正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因此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关系研究就成为量刑程序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关系上,迄今为止存在两种关系模式:一是大陆法系确定的定罪与量刑的一体化的程序模式,二是英美法系确立的定罪与量刑分离的程序关系模式。与大陆法系国家相似,中国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也是采用定罪与量刑的一体化模式。本文选择这一议题,旨在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对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的程序关系模式作一比较考察与论述,并针对我国程序关系模式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经验和国内近期量刑改革经验,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关系的构想和建议。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五章,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详细考察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运作过程,并总结了一体化模式的三个典型特征。在第二章中,考察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运作过程,并总结了分离化模式的三个典型特征。第三章总结了我国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关系的现状,阐述了我国当前关于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关系的法律规定,对我国庭审程序做了详细梳理,并总结和分析了我国程序关系模式三个的特征,并对其进行了评析。第四章对我国目前采用的几种程序关系进行了具体介绍和描述,并总结成三种模式,对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详细评析,并对我国程序的改造提供有益的借鉴。第五章首先对目前存在的两种程序模式在公正和效率两大方面进行评析,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优劣势的比较和评价。接着又对程序分离的价值进行了论证。最后根据我国程序的现状和目前量刑成改革的有益探索,并借鉴英美法系分离化模式的做法,认为应当建立定罪与量刑的分离程序,设计量刑控制为中心的证据规则和量刑答辩制度,建立量刑听证制度,并设计相关的配套制度,让被害人参与量刑程序,将控辩审的的对抗理念和模式引入量刑中,有效制约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