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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作为企业外延增长的重要方式,其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目前,不论是实务界还是学术界,企业并购都是其讨论的热点。在并购的过程中,价值创造的机理复杂,影响价值创造的因素较多。而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作为并购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对并购的绩效有着重要影响,所以企业如何根据自身情况设计并购支付方案,监管部门如何根据市场的发展管理并购行为,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支付方式对并购后不同阶段绩效的理论分析发现,不论是在即期还是在滞后期,股票支付方式均优于现金支付方式。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2009年至2011年在我国沪深两市发生并购行为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手工梳理与国泰安中的财务指标数据,以因子分析法构建主并企业在并购前后各年的综合绩效函数,计算每个并购企业的并购绩效。通过多元回归法,控制第一大股东比例、关联交易等变量,检验并购支付方式对并购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1)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并购行为,不论是在即期是滞后期,企业绩效均没有获得提高,反而是有所降低;(2)股票支付方式比现金支付方式更能够提高即期并购绩效,而在滞后期,两种支付方式没有显著的差异;(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即并购方股权集中度越高,其在不同阶段的并购绩效越好;(4)并购的相对交易规模越大,不论是在即期还是滞后期,均能够提高并购绩效。因此,根据理论分析与实证结论,针对我国以现金支付为主的现状,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逐渐放开并购时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丰富并购中的支付方式。同时,企业要明确并购的动机,积极参与市场中的并购,以扩大企业的规模,增强企业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