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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8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一论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目标,乡镇政府作为其中主导者和施政者,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永康市X镇是一个农业型乡镇,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了一定的工业基础,到2013年开始发展影视文化、民宿旅游等第三产业,以X镇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围绕永康市X镇新农村建设中地方政府行为进行研究,分析X镇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现状、地方政府的作用,并结合新公共管理等理论对X镇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行为不到位及其原因进行研究和分析。本文认为作为X镇新农村建设的主导者,X镇政府主要存在对农村发展规划指导不够、发挥村级组织作用不明显、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手段不多、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充分等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地方政府行为。对此,可以从加强政府的主导行为、强化政府的指导行为、发挥政府的调控行为、突出政府的服务行为和提升政府的引导行为等五个方面加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