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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秩序体系是欧洲中世纪的产物,并且与欧洲社会的形成同步发展。步入公元后的前13个世纪,对欧洲来说是一次重要的契机。以德意志和法兰西地区为中心的新秩序体系建立了起来。这场激烈而影响重大的变革,彻底瓦解了地中海文明体系,欧洲大陆随之进入了创建自己独特文明与秩序体系的时代。日耳曼各支派成为新中心的主体构建力量。新欧洲在支离破碎之中寻找着统一的力量。公元5世纪,法兰克领袖克洛维联合基督教创建法兰克王国,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欧洲政治统一的存在形式与维系力量的出现。然而,这新生的联合体终究还是要在斗争的纠葛中经历重重考验。公元800年,庞大的查理曼帝国带给了新欧洲更大范围的统一。帝国难逃分裂的厄运,却在冥冥之中造就了法兰西与德意志,欧洲秩序体系的轮廓似乎因为这场分裂变得清晰起来。公元960年是神圣罗马帝国最强大的时刻,奥托一世、二世、三世三位皇帝通过征服、联姻、继承等多种形式,几乎将整个欧洲尽收眼底。与此同时,教会力量不断上涨,并且在英诺森三世时期发展到了高峰。教权的扩张成为阻止欧洲统一的强敌。世俗皇权与教权力量此消彼长,相互斗争。1250年前后,欧洲秩序体系的形式已经基本出现。欧洲形成了以基督教会为核心的共和秩序。追根溯源,秩序体系以欧洲文明为内核得以稳定和规范。而日后的欧洲政治风起涌动皆以秩序体系为载体,变革中维系着欧洲的动态平衡。本篇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对文章中涉及的核心概念:文明、秩序体系与欧洲的多样性进行了相关阐释;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发生于西罗马帝国末期的民族大迁徙。这场迁徙打破了原有的地中海文明体系,新欧洲的建制由此开始。作为日耳曼支派的法兰克人最终成为的胜利者,创建了法兰克王国。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法兰克人皈依基督教的原因、过程与后期效应。这一重要转变是基督教共和秩序形成的前提。第四章以第二次民族迁徙为背景,涉及了法兰克的王朝更替,分裂与统一不断变更,法兰西与德意志——欧洲秩序体系的轴心力量出现。第五章论述了欧洲秩序体系的最后形成与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