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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水平显著提高,各行业都取得了迅猛发展,但相对而言,农业的发展脚步明显慢了几拍。农村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农民生计、国家发展的基础。虽然近年来政府多次强调农村问题的重要性,但是“三农”问题仍然严重阻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作为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手段。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占比显著下降,但农村人口总体数量依然庞大。与城镇人口相比,农村家庭经济主要依赖于个人的体力劳动,农民面临较高的人身风险。然而,由于知识水平的局限,农民对风险认识和把握不准,没有较为有效的风险识别、防范与应对的手段。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求及现实约束,政府试图运用一系列包括新农合、小额人身保险在内的金融手段来解决农民人身风险保障问题,帮助农民减贫脱贫。2016年保监会印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为早日实现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应大力发展普惠保险,开发各类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小额保险产品。各级政府应组织引导城乡居民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投保小额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障产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政府2002年颁布的针对农民医疗保障方面的惠农政策,旨在通过补偿农村户籍人口因疾病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规避高额医疗开支给其家庭和个人带来的致贫返贫风险。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与城镇的差距逐渐缩小,然而,新农合依然沿用以往的统筹方式,难以符合当代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此外,新农合内生也存在许多弊端,比如,费用报销比例低、可报销药品少以及登记理赔手续繁琐,报销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或者违规操作等。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效用并未达到预期,因此,农村人身保险市场需要商业保险进行补充。然而,我国农民收入普遍较低,在现有模式下,传统商业保险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2008年6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农民的人身风险将得到更高保障。小额人身保险是现阶段主要的金融扶贫手段之一,作为普惠保险的代表,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能使农民以较低的保费获得适度的保障。小额人身保险的出现丰富了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起到了有效的补充。经过近十年的试点运营及推广,小额人身保险己颇具规模,其险种主要包括小额健康保险、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和小额人寿保险。其中,小额健康保险针对新农合不予报销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及新农合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给付,可在保障程度上对新农合进行有效补充;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和小额定期寿险保障了农民的死亡风险及意外伤害风险,险种范围的扩大有助于弥补新农合只有医疗保障的空缺。因此,无论在保障程度还是保障范围上,小额人身保险都可能并可以对新农合进行补充。本文以小额人身险对新农合的补充为研究的切入点,首先,通过对小额人身保险及新农合各自内涵的界定及现状的梳理总结出新农合发展的困境以及小额人身保险对其补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后初步分析了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层面。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笔者选取了幸福感这一综合指标来衡量小额人身保险对参合农民的补充效用并进行了投保小额人身保险前后农民幸福感变化的实证分析。因实证样本只能获得2011年及之前的数据,所以,笔者又加入了部分案例分析以进行补充。随后笔者根据上述实证结果进行了补充效用提升的方案设计;最后,综合以上分析得出本文结论并提出建议。全文共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及述评、本文的研究思路及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对小额人身保险、新农合及效用的内涵进行了概述,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概念及特点。其次阐述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小额人身保险及新农合的发展状况。本章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及新农合二者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说明,不仅阐述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总体现状,也选取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典型试点进行了分析;并分析了新农合的发展现状,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整合趋势及其影响,为后文分析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补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奠定基础。第四部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与新农合的衔接补充分析。首先,笔者从小额人身保险与新农合的衔接性及小额人身保险各细分险种对新农合的补充性进行了基本思路的梳理,后探讨了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补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在此基础上从保障范围、报销流程、经营模式等方面初步分析了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作用。第五部分农村小额人身险对新农合补充效用的实证分析:基于农民幸福感。该部分为本文实证研究重点部分。通过对参合人员幸福感影响的显著性分析发现新农合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后加入是否投保小额人身保险这一变量,对比得出小额人身保险对参合个体的幸福感提升具有显著效用。此外,笔者选取了部分试点省市的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更进一步体现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效用。第六部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补充效用提升的初步方案及约束条件。该部分基于产品设计、产品销售和产品售后的基本思路,进行了小额人身保险与新农合结合的投保组合设计。然后,以具体的产品组合方案分析了小额人身保险如何体现对新农合的补充效用,为农民提供较为优化的组合选择。最后,本章就补充方案实施的约束条件进行了论述。第七部分结论及政策建议。综合全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新农合的发展面临一定困境,因此发挥小额人身保险的补充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理论与实证研究发现小额人身保险在保障范围的扩大、健康状况改善等方面可对新农合进行较好补充,显著提高农民幸福感。最后,就小额人身保险发挥补充效用的约束条件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总的来说,本文可能的创新有三点:第一,本文尝试以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并拓展了层次和范围。目前对于小额人身保险及新农合的研究相对独立且分散,有关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文章也未具体到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层面。而且,一般认为,只有小额健康保险可以对新农合进行补充,但笔者通过文献查阅及调研,发现并认为,新农合仅有小额健康险的补充存在局限性。因而,本文尝试进行创新,针对小额人身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层次和范围进行拓展,即在小额健康险基础上加入了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和小额定期寿险等小额人身保险险种对新农合进行补充,并围绕其进行了理论及实证研究。本文研究认为在新农合基础上,小额健康保险、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小额寿险等小额人身保险险种对农民的人身风险保障均能发挥显著的补充效用。因此,本文的研究选题及内容具有创新性。第二,本文尝试选取了农民幸福感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避免了以往新农合实施效果研究只注重于健康和医疗水平层面,而忽视了农民综合满意度的局限,并在加入投保小额人身保险这一变量后,通过实证分析对比得出小额人身保险对参合主体幸福感提升具有显著效用。这也是本文实证研究的一大亮点。第三,本文结合国内市场上现有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根据其与新农合各自特点进行了产品组合方案的初步设计,并分析了各组合的补充效用,对保险公司业务开展、农民产品购买、政府引导市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实证部分将是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作为变量因子,但由于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数据多是中国人寿等少数开展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公司的内部数据,难以获得较为全面的资料。因此,本文利用可获得数据,以“购买低保费商业医疗保险”指标替代“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指标对参合个体幸福感的影响性进行实证分析。第二,由于CHNS官方到目前为止尚未公布2011年以后的调查数据,且尚无其他官方更新数据可用,本文暂且使用2011、2009、2006最新三年的调查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日后若有相关数据更新,笔者将进行相关数据的跟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