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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第一部国家法律,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中一个里程碑,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走向法治时代的开端。国家制定法律鼓励、扶持农机化发展,从法律上肯定“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也要发展农业机械化,从而结束了长久以来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要不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争论,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本文研究的目的是根据江苏省目前农机化发展的整体情况,通过对发达国家农机化发展现状的研究分析与比较,结合《农机化促进法》的实施,提出江苏省农机化发展的发展对策,以便为江苏省的农机化的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1、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农机化发展现状的研究,得出发达国家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本原因是农业生产实现了高度机械化、集约化,高效益的机械化农业是20世纪农业生产划时代变化的结论;2、本文研究和分析了国外农业机械化法律体系建设并结合我国《农机化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意义的研究,得出我国《农机化促进法》是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走向法治时代的开端,必将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律基础,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3、分析与研究了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现状。江苏省农机化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充分分析了当前江苏省农机化发展的有利环境和不利因素,结合江苏省农机化的现状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提出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即按照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重点全面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巩固提高三麦生产机械化,努力突破油菜生产机械化,积极引进开发玉米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技术及机具,加快发展特种经济作物、林牧渔业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力示范推广农业废弃物的机械化综合利用以及其它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型农机化技术与设备,积极探索农产品机械化产后处理与加工的发展途径;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服务、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信息及农机化标准等“四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