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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正在快速的向农村地区扩张。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也在逐步向城市迁移,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虽然城市人口越来越多,但是目前而言,我国仍以农村人口为主,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都需要农村作为后盾和支撑。“三农”工作始终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我国应该加大力度去推进农村地区的发展,破除影响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障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要更清楚的认识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社会关系变得十分复杂,村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观念也都发生着极大的变化。很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不断的显现出来,形成了繁多的纠纷。因此,我国应该积极研究和探索合理方式以有效化解农村纠纷,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纠纷问题调解制度,并让它规范化,实现诉讼与调解内外相结合,各司其职协同解决矛盾纠纷,不断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和良性发展。因此加强对农村纠纷调解体系的研究,探索出一条可以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成功路径,对于保障农村社会的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的实地调查研究,获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安化县梅城镇农村目前调解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然后对症下药,对每个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完善的建议和对策,最后由安化县梅城镇的分析研究扩展到对我国农村调解制度规范的总结和展望。综合考虑,本文将主要分五个部分来写。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选题的意义和背景,国内学者的研究情况,调研点的基本情况,选择调研点的理由,以及本文所要用到的研究方法,阐述采用的几种调研问卷的设计思路;第二部分对调研的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得到相关数据绘制表格,然后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安化县梅城镇农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现行调解机制的运行现状;第三部分通过调研结果深入分析安化县梅城镇农村现有调解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将主要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村民本身、法律适用这五个方面进行深刻分析,揭示在这些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第四部分主要针对第三部分中分析得出的安化梅城镇农村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来分别给出完善的建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第五部分结合本文在安化县梅城镇农村的研究结果对我国总体的农村调解制度规范化进行总结和展望,力图在农村广泛建立科学的纠纷调解机制,规范农村调解制度,希望可以用过这些方式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促进我国农村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