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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现象古今中外都不鲜见。当今社会里,流浪乞讨现象和流浪乞讨人群已经为和谐社会里一种不和谐的因素和一种难解的社会问题。它对国家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城市治理、社会进步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但同时他们又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帮助。流浪儿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更为低下,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常被人们所忽视或漠视,处于社会的边缘,甚至被主流社会排除在外。他们食不果腹、露宿街头,以捡垃圾、卖花、卖艺等求生有的甚至被教唆偷窃、抢夺,成为犯罪集团的工具,被人们称为“犯罪后备军”。这种边缘的生存状态,不仅不利于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给城市形象、社会治安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与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协调。因此,进一步发展流浪儿童救助事业、给予流浪儿童必要的救助和保护刻不容缓。我国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一直非常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流浪儿童的保护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对于流浪儿童及其救助体系的认识和研究也逐渐加深。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流浪儿童救助法规,国家官方救助机构又大多存在资金、人力不足等问题,而社会力量的参与也严重不足,这些因素都导致流浪儿童重复流浪率高,难以真正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本文通过资料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结合笔者在昆明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近半年多的调查,对流浪儿童的年龄、性别、文化水平、流浪原因等做了详尽的实证研究。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接合的分析方法,分析总结出流浪儿救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问题背后的救助法律不完善、救助机构没有形成合力、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等原因,并据此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从完善外部宏观环境、加强救助机构内部建设、多方的筹集资金、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救助网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希望能对我国做好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