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85年我国实行校长负责制以来,校长被赋予了全面负责学校发展的权力,以保证校长的政令畅通,在促进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学校的个性与活力、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践也证明了,实施校长负责制可以极大地调动校长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利于学校快速健康发展。从一定意义上来看,校长负责制的存在有其积极的意义。然而,在校长获得更大权力的同时,其所受到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却没有随之加强,在实践中校长负责制也表现出了一些弊端,如:校务不公开、家长作风严重、老大自居、学校财产私有化等,加之重点公办高中内部权力高度集中,极易产生校长专权、腐败的现象,因此,对重点高中校长权力制约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以重点高中校长权力为切入点,以部分典型重点高中为例,通过分析重点高中校长权力的特殊性和权力制约不足下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借鉴国内外中学校长权力制约和我国政府权力制约的相关理论,从校长本人的自我约束、行政政策的多重制约两个个角度提出我国重点高中校长权力制约的对策,以期对重点高中校长权力制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最终达到重点高中校长廉洁治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