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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调整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宪法法律关系。享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通过行使违宪审查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裁决立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政治组织、其他社会团体等的行为有无违反宪法规定;审查、裁决公民个人的宪法性权利是否遭到国家机关的损害,解决宪性纠纷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违宪审查是保证宪法有效落实的具体措施,违宪审查是否得以正确合理的实施,关系到一国公民的宪法权利可否实现,关系到国家机关的特定行为是否能够遵循宪法的问题,这是国家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因此建立合理高效的违宪审查机制对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今世界各宪政主义国家基本都建立了完备的违宪审查制度,其中,美国和法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比较成功且各具特色。因此,研究美、法两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对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美、法两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研究分析,以期得到相对有效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本论文通过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所搜集文献资料进行系统研究继而成文,论文总体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其中正文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违宪审查制度的一般理论。通过对学界的理论研究总结归纳出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即违宪审查制度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通过特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有违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的制度。它的特征是:首先,其主体是特定的,当今宪政主义国家违宪审查权的归属主体大都是特定的,有的将之赋予司法机关,有的将之赋予立法机关,还有的设立专门的机关作为违宪审查的主体;其次,违宪审查是以司法或准司法的方式解决宪性纠纷;再次,违宪审查制度的形式各异,这主要是因为世界各实行宪政的国家,均基于各自不同的历史、传统习惯、政治制度、所属法系以及宪政理念的各种差别,在构建本国违宪审查的制度时都紧紧依托自己的国情,借鉴、吸收、移植其他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的优点及经验。另外,违宪审查的原则是合宪性原则,违宪审查的范围是特定的;紧接着对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宪法监督、合宪审查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最后对现今几种违宪审查模式做了简单的介绍。第二部分介绍了美、法两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两国违宪审查制度各自的特点并对两国违宪审查制度进行比较评论,得出两类制度各自的优、缺点。第三部分对我国宪法监督的相关问题作了一个简要的陈述,介绍了我国宪法监督的历史发展情况及现阶段状况,分析了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找出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结合之前对美、法两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相关问题的研究得出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