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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所确立的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与美国侵权法基本一致,即完全赔偿原则,但最终的赔偿结果并不是完全赔偿。在完全赔偿的原则下,残疾赔偿金的理论依据采用了“劳动能力丧失说”的学说。但是,在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时候,仍旧适用的是“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就是通过固定的赔偿标准和固定的期限来确定残疾赔偿金。并且所采用的赔偿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该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户籍地的平均收入而定。不仅仅完全忽略了人与人之前所能创造财富的差别,使之完全均等化,同时,该标准更是导致了城镇、农村“同命不同价”的现象,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第一章主要对有关人身伤害案件中经济损失赔偿的立法进行了检讨。从最初的《民法通则》到目前实践中适用最为广泛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侧重于探讨人身伤害案件中经济损失赔偿范围的立法变迁。其中关注的重点在于“残疾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其他经济损失的变化则简略提及。第二章主要介绍了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计算方法以及我国现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计算原则是完全赔偿(全面赔偿)原则,这也是我国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计算方法可区分为主观计算方法和客观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对于个人人身的侵害的损害赔偿,由于个人人身损害与个人的特别因素相关联,原则上应当采用主观计算方法。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逐渐从严格的客观计算方法(《民法通则》所采用的方法),转变到以主观计算方法为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的残疾赔偿金制度。首先,关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由颇具争议,到如今已基本定性为财产损害赔偿。其次,介绍了残疾赔偿金的民法理论依据,其中以“劳动能力丧失说”最为科学,也是我国目前采用的理论依据。最后,重点介绍了我国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原则、计算方式以及不足之处。第四章主要介绍了美国人身伤害案件中有关收益能力减损的案例、规则。通过《侵权法重述》中的相关规定大致较少了收益能力减损。然后,通过案例来对有关收益能力减损的规则进行介绍。第五章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残疾赔偿金的缺陷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意见。包括收益能力减损(劳动能力减损)在我国残疾赔偿金中没有应用的原因,应当应用的必要性,以及相关制度完善的一些构想。提出可尝试依据职业对劳动能力的要求进行类型化归类,依据不同职业队人体劳动能力的不同以来,梳理劳动能力减损类别,使得法官能够在一定的体系内进行判断,增强裁判的稳定性,最终在充分考量受害人个人特别因素的前提下,达到合理确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