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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是清末新政的要项之一。直隶是当时实施教育改革较有成效和特色的省份。目前能够见到的关于新政时期教育改革研究成果,多着眼于全国范围,而对直隶教育改革进行细致考察者尚不多见。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搜集报刊杂志、地方史志等资料,拟对其有关情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本文共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考察了直隶的各级督学机构。清朝旧体制下的教育行政设施无法满足新时期兴学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是发展新式教育的需要。直隶先后设立学校司、学务处、提学使司作为专门负责办理全省学务的机构;并于各府、州、县创设劝学所负责办理地方学务;各地的教育会对于各地新式教育的普及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部分,具体论述直隶兴办近代学堂的主要措施。第一、派遣官绅游历。为学习借鉴近代日本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直隶先后多次派遣主管教育的官员、主持地方政务的实缺官员及州县夙孚众望的绅士多人赴日本游历,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第二、筹集办学经费。教育经费的数量直接关系兴学所能取得的成效,新政时期直隶通过截取书院旧款、征收教育捐税、倡导个人捐资等多种途径筹措办学经费。第三、培养师资力量。师资是学务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直隶兴学过程中始终重视师资问题,在国内创办师范学堂的同时,还派遣留日师范生及聘请日本教习等。第四、也注意采取措施加强教科书的规范。 总之,清末新政时期,在各级督学机构的有力督导下,在各种得力措施的保障下,直隶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初步形成一个包含各级各类学堂的教育体系。尽管其中存在着某些不尽人意之处,但它为直隶近代教育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正是清末新政中直隶教育改革的积极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