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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创造的合作、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患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解答“三农”问题中的农民问题方面,开设了一个极具典型性的研究课题。纵观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得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9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新世纪以来的重建阶段。为何其发展过程经历了如此的起伏?分析其中原因,无非是政策因素最为关键。从建国初期的高层重视、政策引导、全面推广,直到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誉为“以最少的投入获得了最大的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日渐衰落,并最终走向大面积解体。参合率从1980年的90%,到1985年的5%,再到1989年的4.8%。虽经20世纪90年代出台大量关于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文件,但却因种种原因,未能起到扭转这一局面的作用。加之,由于农民收入增幅缓慢,难以跟上医疗费用的上涨速度,致使农村患病难以就医的现象开始急剧上涨。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开始重点思考农村合作医疗在社会建设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并重新设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接着在部分区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由此,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工作开始正式启动。2012年,新农合制度参合人数达8.3亿的高位,参合率在95%以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社会的广泛赞誉。③作为山东省成立较晚的地级市,东营市在其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路子上也有其特殊。从1983年到1997年间,符合整个国家在发展这一项目中的衰退和萎靡的特点,从1997年到2003年间,主要以人为因素的关注为特点,缓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转。2003年到2012年底,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政策,实现了制度的规范化和常态化。2013年1月1日,东营市首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合并运行,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城乡差别”,实现了“农村人”和“城市人”的“医疗同城同待遇”。但是,回顾东营市在发展和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道路上,依然比较明显地看到突出的问题,诸如:制度间的重复参保问题、“同城不统一”问题、“省管县”造成的财政被动支出问题等。为此,本文就部门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尤其是对“省管县”政策和资金申请渠道的程序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