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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持续发展,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社会财富相对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这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严重障碍。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对缓解收入差距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得到社会一定程度的认可。但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起步较晚,税收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在税收征管能力也存在局限,再加上社会纳税意识淡薄,企业所得税是否发挥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挥收入分配效应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 本文先对现有文献进行详细对比和整理综述,在此基础上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接着利用统计年鉴上的收入数据,并运用传统税收归宿实证分析方法,以常州市为例研究了企业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效应。具体来说,首先根据不同税负转嫁假定把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分摊给每个家庭,然后观察有效税率与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并在计算MT指数和 K指数的基础上说明企业所得税对居民的收入分配效应问题。其次是在分析常州市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基础上,比较两种税收在缓解收入分配不公上所起到的作用。 最后得出结论:第一,在不同的税负假定条件下,企业所得税表现出的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效应均有所不同。从整体来看,平均有效税率在全市范围内随收入的提高而上升,说明企业所得税在整体上是累进的。另外,当企业所得税由消费者承担的份额越多时,企业所得税税收累进性指数 K和 MT指数就会越下降。第二,比较常州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效应后,发现所得税对于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主要是通过企业所得税来发挥作用的,个税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我们应加快企业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同时应该与其他收入分配政策相结合,这样可以对缩小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起到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