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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竞争与发展的主要潮流。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基本上都是“政府主导型”的,不可避免地受到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区域行政协调机制来调适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已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
作为国家“十五”计划重点扶持发展的七大城市群之一,长(沙)株(洲)(湘)潭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内陆省份的首次实践。本文以区域行政协调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分析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的体制性障碍入手,通过考察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行政协调中的问题,分析借鉴国外区域协调的经验,从良好的制度环境、合理的组织安排、完善的区域合作规则和充分的观念创新等方面为构建长株潭一体化协调机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本文的第一章为背景介绍。概述了当前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状及其跨区域行政协调的通病,点明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政府的强势作为,从而提出区域行政协调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第二章和三章主要介绍长株潭一体化的发展背景和遇到的主要问题。通过对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所经历的曲折过程的分析和主要问题的评述,总结了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要体制性障碍。
第四章是对现阶段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所存在问题的对策性思考和构建协调机制思路的比较。通过对国外区域协调机制的成功经验的分析比较,对长株潭区域行政协调机制的构建提出了一种比较务实的思路。
第五章是分别从制度环境、组织安排、合作规则和观念创新四个方面提出了对构建长株潭区域行政协调机制的建议,希望能对决策部门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因为本文分析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共性问题,因此这些建议和措施也同样适合于国内其他区域经济体构建区域行政协调机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