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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审议并且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出台有效地抑制了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在职消费,而相对于民营企业,"八项规定"出台对其影响较小。国有企业管理层为了弥补提升企业经营业绩而付出的努力,会寻求一定的个人收益作为激励,付出的努力程度越大,所要求的激励也越多,两者呈正相关。而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而言,激励包含着两方面,显性的以货币为形式直接支付的薪酬以及隐性的在职消费、政治晋升带来的个人收益等等。国有企业管理层相对于外部人具有信息优势,可以通过内部人交易获得超额收益,内部人交易也是对国有企业管理层一种激励形式。国有企业内部人作为"理性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付出相应的努力程度就会要求相应的回报。由于国有企业管理层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当作为国有企业内部人的激励的在职消费减少后,他们就有可能试图通过其他的手段获取个人利益。此外,已有的研究认为通过内部人交易获利作为管理层一种形式的收入来源,对管理层有激励的作用。在本文的研究中,运用了事件研究法计算累计超额收益率,有效衡量了内部人交易的获利程度。运用双重差分模型,本文对相关的变量建立了回归模型,进行了有效的回归分析。本文研究发现,"八项规定"出台后国有企业内部人交易获利程度有所增加,因此内部人交易作为对管理层人员的一种激励手段对同样作为激励手段的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在职消费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当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在职消费被政策干预所抑制时,本文发现国有企业管理层有动机通过内部人交易获得更多的收益,以此来弥补因为其他激励手段受到政策干预而带来的损失。"八项规定"出台后国有企业管理层内部人呈现出一定的新的特征。本文的研究发现,"八项规定"对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有着不同的干预程度,受"八项规定"的影响,中央国有企业内部人交易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更强。国有企业管理层本人比亲属交易能获得更多的超额收益。此外,本文还发现"八项规定"出台后,不同职位的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内部人交易的获利水平也不同。从内部人交易的整体来讲,"八项规定"影响下,对于不同职位的国有企业管理层获利程度不同,职位越高,担任职位越多,获利程度越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内部人获利能力明显强于其他担任一般职务的内部人。最后,本文根据研究得出的结论对国有企业贯彻"八项规定"的执行以及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规范国有企业内部人交易行为的制度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当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要求,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在职消费时,也要注意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防止国有企业管理层滥用信息优势甚至内幕消息进行内部人交易甚至是隐藏在内部人交易之下的内幕交易。对国有企业管理层内部人交易的进行监管和约束要尤其注重对中央国有企业管理层内部人交易的约束。在对国有企业内部人交易监管中还应当特别关注职位较高的管理层的内部人交易行为,尤其是国有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内部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