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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仅仅起到了提供自己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许可证等证件的作用,不含任何技术含量,资金和项目都掌握在例如银行的委托人手中,所以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处于一个被选择的地位,低价竞争也成了常事,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获得的利润极低,不仅如此,由于通道业务的“稳定性”,导致信托公司产生了对通道业务的依赖,同时由于通道业务对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几乎没有要求,所以信托公司由于对通道业务的依赖,导致其专业能力停滞不前,更有甚者出现了倒退的现象。同时,通道业务也并不能实质化解债务风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前的核心措施就是去杠杆。对金融机构以及普通企业而言,过高的杠杆率必然会加大其债务风险。当某个行业出现不景气的情况时,相应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容易引发债务危机,并且会蔓延到金融机构。从规模来看,目前金融机构被动管理类通道业务仍是同业信托的主要形式,而金融机构被动管理类同业信托以单一资金信托为主。信托公司主要进行被动管理,不具有信托财产的运用裁量权,而是根据委托人或是由委托人委托的具有指令权的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信托的风险特征主要体现在外在的交易对手风险及市场风险、可能转换为表内的受托管理责任风险和声誉风险。也正是因为如此,从2015年开始,我国的68家信托公司虽然在业绩以及管理资产的规模等方面仍在持续增长,但是增幅却明显缩水了不少。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于2018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因为通道业务相对简单,信托公司作为通道方,不需承担兑付责任,故多数信托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信托公司较多开展此类业务。据统计,某些信托公司通道业务占比甚至会打到80%以上,业务结构分布不均衡,导致很多信托公司发展存在隐患,在行业监管日渐变得严格以及不断加剧的竞争局势下,业务转型对信托业来说是迫在眉睫,信托企业应该怎样走出固有的模式,创新业务模式并从中找到新的可持续带来盈利的利润增长点,也成为了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CA信托公司在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信托产品和业务的同时,利用通道业务获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了信托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但在去通道政策的影响下,CA信托公司的盈利依赖通道业务的模式受到阻碍,影响了信托公司正常的盈利,在信托公司盈利模式中出现了不可持续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一是信托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弱;二是核心业务缺乏竞争力;三是金融机构业务同质化严重;四是信托公司产品缺乏流动性。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于四方面:一是信托公司业务模式偏离本源;二是自主创新的能力匮乏;三是自主销售团队建设缓慢;四是信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较弱。本文以CA信托公司为例,对其在去通道背景下的信托盈利模式进行研究,旨在助力信托公司业务结构优化,为CA信托公司盈利模式转型提供借鉴。首先,论文的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方法和论文结构;其次,对理论和概念进行概述,包括去通道,信托理论,盈利模式理论,以及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再次,以CA信托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探究,通过资产规模研究,对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的业绩,盈利现状,盈利模式等进行分析,发现CA信托公司现行盈利模式表现出了不可持续性。最后,CA信托公司盈利模式分析及去通道背景下CA信托公司可持续盈利模式的构建,包括CA信托公司可持续盈利模式的确立;CA信托公司可持续盈利模式的构建选择;选取信托业务可以产生可持续盈利的发展方向:例如养老产业信托、家族信托、新型城镇化信托、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等;以及建立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配套建议。因此,通过CA信托公司在去通道背景下的盈利模式研究,可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实现多样化发展,对其它信托公司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