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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如何处理好政府、市场、高校之间的关系,被置于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前沿。本文认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介入是协调三者关系,实现政府、市场和高校多元力量合作治理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径。
本文首先从政府、市场和高校的角度,阐释了中介组织介入高等教育的必要性。中介组织的介入,相对于政府来说,有助于政府有限且有效地干预高等教育;相对于市场来说,有助于克服市场失灵,发挥市场的优势;相对于高校来说,有助于实现高校自治和绩效责任的平衡。
其次,选取美国为典型国家,详细考察了中介组织介入高等教育的领域、方式和功能。一是介入政府与高等教育(社会)之间,向政府传递高等教育界和社会的呼声,影响政府决策;同时,接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调控高等教育,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二是介入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承担高等教育界自我管理的职能。包括:提供高校入学考试服务、规范高校和专业设置基准、评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咨询、人员培训以及资金支持、确立高等教育领域职业活动的规范、捍卫高等教育活动主体的权益、促进高校研究水平的提高和研究成果的应用。三是介入社会与高等教育之间,既提供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活动的平台,也为社会提供高等教育信息服务。中介组织发挥了沟通、协调、监督、整合和信息服务等功能,使美国高等教育实现了政府、市场和院校多元力量的合作共治。
再次,分析了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有效介入高等教育的原因。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能够有效介入高等教育是外因和内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外因包括有利的社会大环境、具体的制度安排、高等教育系统的独特性以及政府和公众对中介组织权威性的认可,这些外部因素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内因包括组织成员、组织目标、组织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组织之间的协调等,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自身特性为组织有效介入高等教育提供了内在支撑。
最后,考察了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现状和特性,分析了制约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的因素,结合我国的实际和美国的经验,提出了加快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建设,推进高等教育管理向“治理”转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