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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海洋开发的世纪。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中共第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百字方针”,国家“十二五”规划专设一章两节部署国家海洋事业。2011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相继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加上国务院批复的福建、辽宁等省市海洋区域规划,构建了“3+N”沿海发展格局,中国海洋经济的宏伟蓝图有了新版本。这不但在海洋界、而且在国家整个经济生活中都是一个新动向。海洋产业集聚圈(含带、区、园等)是海洋经济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海洋产业发展的集聚化是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中一个突出特征。本文在海洋产业和产业集聚理论基础上,对海洋产业集聚以及海洋产业集聚圈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阐述了比较优势、幼稚产业保护、技术开发、规模经济、生态位和产业价值链等有助于我国海洋产业集聚圈培育路径研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理论;分析了我国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现状及对我国海洋经济示范区的海洋产业集聚圈进行类型划分,划分为自然禀赋型、技术发展型、价值链发展型以及生态集中型等四种类型;运用区位熵的方法对我国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水平进行实证分析。在上述的分析基础上提出我国海洋产业集聚圈发展的培育路径,最后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促进我国海洋产业集聚圈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的结果显示我国海洋产业总值逐年上升,发展总体态势良好。沿海各地区海洋生产发展以山东、浙江、广东和福建等省份为佳。我国海洋经济示范区产业集聚呈3+N的发展格局分布;明确山东规划“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和区域联动发展”,浙江规划确定要“形成九个沿海产业集聚区”,广东提出构建珠三角、粤东、粤西三个海洋经济集聚圈等海洋经济示范区的产业分布规划。提出每种类型的海洋产业集聚圈的培养路径:基于自然禀赋支撑的海洋产业集聚圈(主要指海洋第一产业)应该大力发展本地区的特色产业,延长产业价值链;基于科学技术引领的海洋产业集聚圈应优先发展海洋高科技,建立海洋科技园以及培育海洋科技人才;基于价值链优化的海洋产业集聚圈则应通过纵向延伸、横向拓宽和网络结构等模式优化价值链;基于生态提升的海洋产业集聚圈则要以市场需求为前提,打造生态旅游区,建立相应环境保护评价机制,从而促进海洋生态旅游业集聚发展。并从产业引导政策、市场监管政策以及公共服务政策方面分别提出促进我国海洋产业集聚圈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