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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并购重组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但这种活跃的背后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跑马圈地式”的并购非但不能增加上市公司价值,反倒损害了中小股东权益。业绩补偿承诺作为一种杜绝此类现象的预防措施在并购中被推广采纳。并购中签署业绩补偿承诺的初衷是为约束交易对手、保证收购目标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手段。但在现今的并购浪潮之下,其却在一定程度上经演化为并购交易对手方向上市公司要求高额溢价出售资产的谈判筹码。对于高业绩承诺、高估值、高溢价这并购“三高”的幕后推手,舆论声音各执一词。一种观点是随着越来越多的股权投资基金(PE/VC)以并购作为退出渠道,在股权投资基金(PE/VC)退出时可能会考虑利用业绩补偿承诺带来提升溢价率,其或存在虚高承诺业绩支撑估值的动机。但实际上,股权投资基金(PE/VC)在并购中的市场作用是相对客观的。随着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制度的出台,股权投资基金(PE/VC)开始在统一的监管下发展壮大。早期的股权创业类私募基金盲目逐利的现象确实存在,但随着政府的积极扶持引导,以及行业成熟度的逐渐提升,获取稳健收益、着力行业深挖已逐渐成为股权投资基金界的共识。中国股权投资已经进入并购型投资阶段。如何以并购实现产业资源重组,协同效应发挥,并由此带来企业成长是这一阶段的密切关注。近年来一些学者的研究也表明股权投资基金(PE/VC)在并购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那么,股权投资基金(PE/VC)究竟对业绩补偿承诺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为了探究该问题,本文以现有学者对于股权投资基金(PE/VC)及业绩补偿承诺的研究为基础,试图探寻股权投资基金(PE/VC)存在并购标的对并购业绩补偿承诺的作用。由此找到股权投资基金(PE/VC)在并购业绩补偿承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对并购绩效的影响。本文的研究以2011-2016年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具体研究两大问题:第一,股权投资基金(PE/VC)通过参股并购标的是否会对并购中签署的业绩补偿承诺产生影响,体现在承诺业绩数额大小以及承诺履行成败与否;第二,在研究问题一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是否股权投资基金(PE/VC)参股并购标的对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影响,来作为对并购交易效果的检验。通过研究发现:并购业绩补偿承诺中出让方存在股权投资基金(PE/VC)会抑制业绩补偿承诺的签订数额。虽然并购已成股权投资基金(PE/VC)退出第二大渠道,但当股权投资基金(PE/VC)存在于出让方时,并购双方倾向于签订相对程度更低的业绩补偿承诺。此外,对于出让方存在股权投资基金(PE/VC)对业绩补偿承诺完成成败的检验上,本文发现存在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的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失败的可能更小;在相对业绩补偿承诺程较高时,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的并购标的成功完成业绩承诺的可能性越大。本文最后对上市公司并购绩效进行检验发现,长期绩效来看,当业绩补偿承诺成功履行时,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的标的资产会比没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带来更高的股票持有年化收益率;短期绩效上,当业绩补偿承诺程度较高时,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并购标的并购事件中,当年的股票持有收益率更高市场反应更好。最后考察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的市场绩效和财务绩效发现,当业绩补偿承诺成功,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的标的资产比没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每一年带来更高的股票持有收益率。就承诺期每一年的财务绩效来看,上市公司并购业绩补偿承诺对估值支撑较低的标的资产时,当标的资产没有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时会降低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而当标的资产存在股权投资基金(PE/VC)持股时,可以避免绩效下降。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识别股权投资基金在并购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对于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正确参与并购活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