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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是自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的一个重要的议题。公共利益的引入是反倾销法自身局限性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矫正的选择性改革方案。 回顾多哈回合关于公共利益议题的谈判,谈判成员方中有的要求将公共利益纳入《反倾销协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成员打着维护公平竞争的旗号,滥用反倾销措施保护国内产业;有的在谈判中态度趋于中立,不太主张对现行规则进行较大修改;还有更多国家或地区反对加入公共利益条款。 自2007年以来所发布的三个案文反映了谈判各方对相关问题仍然是存在较大分歧,谈判一直停滞不前,公共利益议题谈判前景形势不容乐观。然而,在多边层面上,利益的平衡始终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从小的范围看,公共利益得以提供一个平台为国内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利害关系各方与申诉产业公平抗衡;从大的范围看,公共利益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贸易冲突起到一个协调润滑的作用,要求WTO成员方完全同意完整的公共利益条款地纳入《反倾销协定》是不现实,但实现适度的改变仍然是可行的。 中国长期饱受反倾销措施滥用之害,在反倾销谈判中不仅应当一如既往地坚持公共利益条款多边化的立场,更要积极参与关于公共利益议题,在分析当前公共利益多边化现状与前景的基础上,根据特点,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稳步推进公共利益多边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