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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是通过公共物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及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理论对农村公共物品、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及农村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概念、特征进行界定,对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方式及制度安排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 论文考察了计划经济时代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阶段、绩效、政策背景、供给制度特征变迁、财政支出基本情况、农村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 论文还主要通过对湖北省W区的实地调查,对目前中国农村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体制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给以全面把握。通过农户问卷调查和访谈,将农民目前对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需求内容、获得方式和满足程度进行具体分析,进而对中国农村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需求主体、现状、影响因素及需求的表达进行初步研究分析。 最后,本文还对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的认识误区及隐性危机进行分析,提出有关服务体系改革的几点思考,同时对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进行了思考。 基于全文分析,本文得出五个初步结论:1、政府应集中力量搞好公益性的农村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只要政府、企业、市场能够在各自的合理边界内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和功能,就能兼顾公平与效率。2、农技推广服务并不都是纯粹的公共物品,而是具有层级性,有的服务是地方公共物品,有的甚至具有私人物品的性质,这就为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商业化提供了依据。3、在乡镇配套改革中,应突出抓好乡镇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4、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基本思路是:首先,要将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安排者、生产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关系理清,进而安排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其次,政府的主要角色应是政策的安排者,对于纯公益性的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应当由政府承担完全责任。再次,要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5、政府要对提供经营性的农技推广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力的支持并合理调控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