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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简称“供电局”)的托收收费系统主要是计算、收取托收客户的电费。佛山供电局的电费主要是通过托收方式收取的,托收客户的电费占全部客户电费70-80%。因此,合理有效的托收收费系统对供电局及时准确收取电费是很重要的。
佛山供电局托收收费系统是1992年开发的,。但基于当时的条件,在需求和设计上都只注重解决计费问题,而对收费的管理尚停留在手工处理上,造成收费管理的落后。现有托收系统实际上仅仅是一个“当月”应收电费核算(抄表和计费)系统,只能处理当月而无法处理隔月,也不能实现分多次划收电费。
本文主要是对托收系统进行改造,完善托收系统的应收、实收电费处理功能,做到电费抄、核、收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在新系统中,以托收用户(结算客户)为单位建立实收帐户档案,可以将客户隔月电费与本月电费累加。扣收电费时实现分多次扣收客户电费,记载该用户发生的任何方式的实收均设一条实收记录,并将金额在帐户实收余额中累加。客户的电费滞纳金可以实现计算机计算、控制,并可根据客户欠费的期数分别计算各期电费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