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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并在此规定的基础上详细地列举了各种可能的关联交易形式。本文就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来研究关联交易问题。关联交易产生于社会分工的出现,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出于企业自身的利益需要,关联交易便被企业用来达到其特有的目的,如利润操纵,粉饰业绩等,关联交易显现出非公允的一面。关联交易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明文禁止关联交易,制定法规的目的是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发挥关联交易的积极作用,制止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证券市场上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我国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之间的关联交易尤为突出。针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以规范,但仍然不能有效地抑制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大量发生。深入分析原因可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本身有着强烈地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动机,同时,相关法律规范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其对关联交易的约束力不强。这就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行为大量存在,关联交易成为了“造假“的代名词,这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规范,提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规范的具体措施,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允化,充分发挥关联交易的积极作用,以保护我国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维护证券市场的繁荣和稳定。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从关联交易的会计规范和内外监督约束机制的角度提出进一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以期望能够更为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属于绪论,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由于近年来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粉饰业绩的现象不断发生,关联交易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要方式,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规范,这样才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次对当前国内外关于关联交易规范问题的研究现状作了简要的说明,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界定。要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问题,必须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含义进行准确的界定,因为科学地界定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是讨论其规范的前提,是分析相关理论问题的核心。在这部分中,首先从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角度分别对关联方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并在界定的基础上列举了关联方关系的具体存在形式,其中引用会计准则时,又分别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角度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并且对不同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其次又从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角度分别对关联交易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同时也列举了关联交易的具体存在形式;最后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即交易的一方为上市公司,另一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而关联方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经理层。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及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这部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分析和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分析。一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首先指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表现出非公允的特性;其次概述了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并用实际数据说明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大量存在,有待进一步规范;最后详细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一,利用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转移利润。第二,利用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转移利润。第三,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第四,将关联方之间的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对每一种关联交易形式都结合了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说明。另一方面,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首先,我国上市公司有着强烈地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动机,正是由于这种动机促使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行为的产生;其次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指出了会计规范的局限性和有效监督约束机制的缺乏也是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第四部分主要是提出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范的具体措施。这一部分在前一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会计规范。其中,主要从对关联交易的确认、计量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分析了当前会计规范存在的不足,如何进一步加以完善。第二,在提出完善会计规范的措施的基础上,指出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首先要建立我国上市公司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其次要加强外部相关机构的监管,包括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综上所述,本文主要贡献如下:1、在提出完善我国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措施的基础上,又结合内外监督约束机制分析了如何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的规范,即将关联交易会计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两者结合起来分析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的具体措施。2、在提出完善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措施时,从会计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期望能够进一步加强相关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存在以下不足:仅从会计规范的角度阐述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的具体措施,而对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相关法规并未加以详细阐述,缺乏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