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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是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工程措施之一。它既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治理水土流失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美丽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土地整治项目四大工程与新农村建设提出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具有高度一致性。土地整治是实现现代农村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的重要平台,是突破农村地区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和实现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美丽乡村视角下的土地整治综合效益评价对促进新农村建设、考评土地整治成效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与土地整治相结合,以2012年湄潭县两路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示范土地整治项目、2011年黔西县城关镇民族村乌骡坝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项目、2011年乌当区羊昌镇小寨村土地整治项目、2011年黔东南州榕江县忠诚镇、古州镇现代农业示范区“粤港”万亩蔬菜基地土地整治项目(一期)、2012年黔南州独山县下司镇大规模土地整治项目5个土地整治项目的调研数据构建了基于AHP—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美丽乡村视角下的土地整治综合效益评价的体系。结果表明:(1)湄潭县和黔西县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情况优等级的综合隶属度分别为0.485和0.779,综合隶属度最大,湄潭县项目和黔西县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为“优”等;榕江县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结果等级为“良”,独山县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结果等级为“中”,乌当区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结果等级为“差”。(2)从综合效益等级来看,湄潭县和黔西县项目的土地整治模式对其他土地整治项目具有示范作用和参考价值。(3)5个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等级主要为优良,可知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良好。(4)提出了以高标建设为前提、以现代农业为核心,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客观评价为标尺,以美丽乡村为目标的建议。本研究摸清了贵州省基于美丽乡村建设下的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水平,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及土地整治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