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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急需大量的木材,国家投资开发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在黑龙江省域内的大、小兴安岭林区形成了一批典型的林业资源型城市。在经过长时间、大规模的采伐后,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区域内森林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陷入停滞。为探索新的发展之路,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必须要从根本上思考城市存在与发展的意义,重新规划并构建新的城市发展基础。本文从城市营销理论视角研究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问题,认为城市存在的意义是为特定群体创造和提供价值满足,这也是城市经济活动的逻辑起点。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源于其充分满足国家与社会对木材产品的高度需求;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发展陷入困境,源于其难以继续满足甚至有违国家与社会新时期的需求,特别是对生态价值的需求。为走出困境,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相续自发调整城市价值活动,21世纪初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但是城市价值活动的效率较低,因此需要分析其城市价值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改进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本文具体在以下几方面进行研究:一是界定林业资源型城市概念,阐述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的基本特征,分析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重构的动因,概括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重构的现状。二是以黑龙江省伊春市为例,从全要素生产率角度评价后森林采伐时期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的效率。三从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因素入手,分析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探索、创造和传递各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解决城市价值活动中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重构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的基本思路。四是研究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选择,包括对宏观发展趋势的识别,城市机遇、威胁、优势和劣势的分析,城市产业组合的选择等。五是研究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创造的途径,从改革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加强科学技术研发投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建设力度和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为城市投资者创造投资价值,进而创造城市生活价值、旅游价值、出口价值等。六是研究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传递活动的改进,从改善城市形象定位与塑造,改进城市价值分销渠道管理等方面,提升城市价值传递活动的效率,从而有效实现城市价值。最后分别从组织、政策、文化和制度等角度,提出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重构的保障措施。基于城市营销理论,从城市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意义上分析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问题的成因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在确保效率的前提下重新构建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价值活动,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中资源型城市的实际,也为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发展研究提供全新的视角。